郴州市永兴县实验中学
基本内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实验中学位于永兴县跃进路66号,学校始建于 2008年7月,前身为永兴县文昌中学,2008年6月更名为永兴县实验中学,隶属永兴县教育局。我校2010年招生区域为干劲东路辖区和文昌社区辖区。学校现有教职工95人,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以上学历88人,有高级职称5人。现有教学班30个, 七、八、九年级各10个,共有学生1961人,其中七年级783人,八年级599人,九年级579人。共有住宿生500多人。学校占地面积21780平方米,生均18.68平方米;建筑面积31881平方米,生均约53.58平方米。地面硬化率达32%,校园绿化率37%。学校整体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相对独立。教学区有教学楼一栋,共有六层楼,48个教室。科技楼一栋,配备物理、生物实验室、仪器室共4个,多媒体教室1个,教学用计算机室1个(计算机50台),图书室1个,阅览室1个,体育器材室、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各一个。生活区建有学生公寓一栋、活动区有2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综合器械活动场地各一个,篮球场两个,羽毛球场地一个。校园文化氛围浓厚,环境整洁优雅,是学生求学成才的好场所。几年来,学校注重教育管理,狠抓教学改革,使学校的教学质量蝉联全县第一,受到了上级领导、有关专家的充分肯定和家长、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校务公开工作制度时间:2011-03-21 来源:实验中学 作者:办公室 为了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⒈健全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 ⒉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并纳入工作目标任务,定期检查考核,与奖惩挂钩。若工作失职,必须追究责任。 ⒊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每期召开一至二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布置校务公开工作。 ⒋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校务公开,属于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要按阶段公开,短期的或一事一议的要随时公开。 ⒌采取召开教职工大会、校务会、党政工联席会、家长会、学生会、校务公开栏、校内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校务公开。 ⒍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干部评议、以及教职工的劳动纪律、师德考核、教学水平评估、奖惩、评优、评职、晋级等政务工作必须公开,对学校经费收支、校产管理、后勤服务业承包合同签订、大宗物资采购、大型基建维修工程招标及预结算等财务工作必须公开。 ⒎及时反馈校务公开信息,有关事项公开后,采取多种形式收集了解教职工对公开事项的反馈意见。 ⒏及时处理、答复、落实对于各种公开事项的意见、建议和各项提案,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确保教职工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教职工大会提案处理、回复率达100%,提案落实率达85%以上。 ⒐保证校务公开的真实性与实效性。做到学校重大决策必须通过校务公开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并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未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不得实施,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向教职工公开,既未公开又未经教职工大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经教职工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大多数教职工不拥护的领导干部,学校根据其管理权限,采取相应组织措施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意见。 ⒑健全校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制度、记录等档案资料,专人负责管理。 校务公开情况反馈和整改制度 校务公开情况反馈和整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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