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科技局

联合创作 · 2023-10-25 07:42

简介洪江市,是湖南省怀化地区的一个县级市,位于湖南省西部,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现有侗、苗、瑶、回、土家等20个少数民族,土地总面积2164。4平方公里,山川秀丽,风光旖旎,环境优美,名胜古迹、自然景观甚多。设立新的洪江市以来,全市人民始终坚持"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总体思路,全面实施"工业立市、旅游兴市"发展战略,突出项目带动促发展,全 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尤其是该市"十五"计划任务的如期完成及市治顺利搬迁,市域经济社会跃上了新的发展平台。洪江教育享有"湘西明珠"的美誉,曾跨入"湖南十强、潇湘七雄"行列,获湖南省"义务教育先进县"称号,被列为"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1996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两基"达标。2000年提前5年实现怀化市提出的"普及中小学计算机教学"的奋斗目标;勤工俭学、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管理、"农科教"一体化成为全省的旗帜,教育教学质量处于怀化市前列,美术教学领先于全省平均水平。洪江市现有全日制普通中小学219所,其中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4所,城镇完全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15所,村小175所;有教师进修学校1所,公办职业中专1所,民办学校24所。目前,全市在籍学生52370人,在职教职工3735人。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洪江区科技局编制了《洪江区科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区林业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洪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洪江区大桥头雄溪大厦二楼)进行咨询。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研究起草有关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并组织监督实施。(二)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编制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各类科技基金等有关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五)负责全市科技项目立项、筛选、审核、论证、鉴定、验收。(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全市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攻关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七)编制全市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园区的建设规划、审批、验收,并组织实施。(八)审批和监督管理技术贸易机构,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依照有关法律、条例对技术贸易、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行依法管理。(九)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十一)负责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市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科技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学技术工作的宏观管理与统筹协调,促进农牧业科技进步、企业科技进步、社会事业科技进步,推动科普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科学技术推广网络、培训体系,充实加强科学技术服务队伍,对农牧民进行科学技术培训,实行绿色证书制度。(十四)负责实施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科技跨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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