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流中路第三小学
基本内容学校秉承“以爱为源,因材施教,质量第一,培育新人”的办学理念,构建“以德育为核心,以学科教学为主渠道,以美育体育为两翼,以兴趣活动为载体,以学生发展为本,全面加特长”的发展思路和“使孩子成为‘扬鸿志,善学思,健体魄,求创新’的人”的育人目标,不断加强师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营建和谐校园文化氛围,坚持不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广大教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勇于探索的意识,改革创新的精神和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综合实力做出了不懈努力。辛勤耕耘换来累累硕果,学校先后被评为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青岛市文明单位、青岛市规范化学校、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市教学管理水平优秀等级学校、国家级科技先进学校、青岛市AAA级健康校园、青岛市红十字学校,青岛市文体示范学校、青岛市艺术示范校、青岛市规范化少先队、区语言文字示范校和区校本培训示范校,被确定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教育部规划课题‘以经典阅读为支持的教师职后教育模式的研究’实验学校”和李沧区教育科研重点项目攻坚基地。还定期举办一些活动鼓励学生,如运动会、跳绳比赛、广播操比赛等活动。并以铜卡、银卡、金卡、钻石卡的奖励制度来鼓励学生。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哪些区域内的学生可报名)四流中路167—297号、309—367号兴华路31、35、37、39、47、51号永平路116号四流北路10—72号兴城路9—50号兴宁路、营子村、板桥坊村、板桥坊北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教通字[2007]87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原籍户口簿(户口簿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2.父母一方在青劳务合同(需经劳动局审批的正规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3.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父母一方在青岛的暂住证(暂住证必须是在有效期内);4.房产证(房主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房产交易中心审批的租房合同;5.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入学的证明;6.《儿童健康手册》(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查体健康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独生子女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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