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豪

联合创作 · 2024-02-28 08:20

上海集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07-08,法定代表人为张志胜,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动漫设计,电脑图文设计,玩具研发、设计及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研、社会调查、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园林绿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建筑装潢材料、汽车配件、日用百货、音响设备及器材、办公用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的销售,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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