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易

联合创作 · 2024-02-24 18:25

广西昌易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是经广西商务厅批准成立并颁发有《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具有全国旧机动车鉴定估价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评估师4名、中级评估师3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国有资产在发生变更处理过户等情形时,必需进行资产评估。根据商务部商建字([2004]70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的设立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企业不得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不得从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业务。

公司严守职业道德,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真实性原则,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遇到如下情况时:核实资产价值、车辆过户、估价入帐、资产处置、车辆置换、抵押贷款、司法机关在司法裁定、委托拍卖时,以及在企业合资、合作与联营,企业分设、合并与兼并、出售、股份制经营、企业清算或租赁时,都能按照申请、验证、技术鉴定、评估和出具鉴定评估报告书这五项程序来组织和实施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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