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通用汽车金融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成立于2004年,由上汽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与全国超过300座城市中的8000多家汽车经销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为购买上汽集团旗下的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五菱以及其他整车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乘用车的个人客户或者企业客户提供购车相关的金融服务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SAIC-GMAC)成立于2004年8月,总部设在中国上海,是中国银监会(现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公司由上汽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General Motors Financial Company, Inc.和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85亿元。公司已与全国超过300座城市中的8000多家汽车经销商建立了良好的零售信贷业务合作关系,成为了一家覆盖范围广、业务品种丰富、服务水平一流的汽车金融公司。
公司始终秉承着“开放、锐进、专业、绩效”的经营理念,引进国外先进的金融经验和技术,结合国内市场特点,为购买上汽集团旗下的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五菱,以及其他整车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乘用车的个人客户或者企业客户提供购车相关的金融服务。截至2020年年末,公司已累计帮助超过740万零售客户实现了金融购车梦想
公司同时还为分布在超过300个城市的一千多家上汽通用和上汽通用五菱的授权经销商提供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零配件贷款等。公司凭借行业地位和出众业绩,荣获多项金融业奖项和政府金融类奖项。公司还担任中国银行业协会汽车金融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单位,持续加强行业内部交流,促进行业与监管沟通。公司将不辱使命,为中国的汽车金融行业创建持续健康的发展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评论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业拆借;五、向金融机构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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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其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本公司及其国内投资企业制造的上述产品及维修配件;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不开设店铺)、佣金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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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更名
2015年6月12日,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发布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将对其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新公司名称的启用日期为2015年7月1日。这一公司名称变更函,对此前上海通用更名的传闻进行了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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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67594438法定代表人陈虹注册资本4900万美元成立日期2011-11-2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人员规模500-999人登记状态存续工商注册号310
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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