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胜男
人物经历
1999年,出版处女作长篇小说《魔刀风云》。1999年~2000年,于清韵书院连载《魔刀风云》及其续集《玉手乾坤》等长篇小说,发表《秦可卿之死》《东方不败回忆录》等中短篇文章。2001年,于新浪网连载《血衣蝴蝶》等长篇小说。2002年,于榕树下发表《妲己之死》《狐仙》等中短篇小说。于后花园文学论坛开始连载《鹰王》《紫星传奇》《凤霸九天》(原名《大宋女主刘娥》)等长篇小说。2003年,晋江文学网成立,受邀成为驻站专栏作家,并开始渐渐将创作主力移至晋江文学网,于当年发表及连载作品有:《洛阳三姝》《紫星传奇之京城除奸》《上官婉儿》《花蕊夫人》《西施入吴》等作品。2004年,于晋江文学网开始继续连载长篇历史小说《凤霸九天》(上中下)三卷。于晋江文学网连载《孟丽君》、《紫星传奇之龙潜于渊》长篇小说《洛阳三姝》出版。越剧小戏剧本《郑袖》发表于《温州戏剧》。2005年,合著中篇小说集《古董杂货店》出版。玄幻小说《紫宸》于晋江文学网初发,并连载于《九州幻想》杂志。长篇小说《鹰王》出版。部分内容发表于《中国剧本》2006年第2期。2006年,完成首部长篇历史小说《凤霸九天》,共七十多万字。并于晋江文学网开始创作历代太后系列评述文章。2007年,长篇历史小说《凤霸九天——政治倾轧中的大宋女主》(上下两卷)出版。同年,历史评述《女人天下——中国历史上的执政太后》出版。于晋江文学城开始连载第二部历史长篇小说《铁血胭脂》(第一卷)。戏曲剧本《妲己》发表于《戏文》杂志。2008年,长篇小说《紫宸》出版。电影《不能没有爸爸》(独立编剧)获2008年度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儿童资助奖励,中华孔子学会推荐电影。开始于晋江文学城连载历史长篇小说《铁血胭脂》(第二卷)创作《他们离帝位之差一步》(历代太子系列)完成《汉武帝与太子刘据》。创作戏歌《古今戏恋》。2009年,于天涯论坛及新浪博客上开始连载《历史是怎么炼成的》。于晋江文学城连载现代言情小说《太太时代》。于晋江文学城连载第三部历史长篇小说《芈月传》。2010年,长篇小说《太太时代》出版。2011年,历史评述《历史的模样》第一卷夏商周卷出版。同年10月,42集大型史诗电视剧《辛亥革命》(署名导演助理),作为辛亥革命百年献礼片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播出。同年11月,以戏剧剧本《未央长歌》入选中国剧协首届中青年剧作家高级研修班(全国共30名,班主任罗怀臻,指导老师曹其敬,同期同学陈涌泉、喻荣军、余青峰等)。同年11月,被上海剧本创作中心聘为“特约剧作家”。2012年,开始创作由其长篇小说《芈月传》改编的53集电视剧本(至2014年完稿)。2013年,戏剧剧本《未央长歌》发表于《剧本》杂志第4期,王仁杰作推荐长评。戏曲剧本《鹤纹传奇》列入温州市艺术精品创作题材规划。2014年1月,当选为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同年3月《芈月传》剧本交稿,9月开拍。同年11月,新编越剧《胭脂》首演于东南剧院。同年,当选橙瓜码字“网络文学薪火计划”网文学堂第24期荣誉讲师。2015年,长篇历史小说《芈月传》(六卷180万字)出版。同年9月,中国作协首届网络文学论坛上,对蒋胜男等五名作家作品举行专题研讨会。同年9月,新编越剧《薛丁山三请梨花》首演东南剧院。同年11月,首届华语网络文学双年奖颁奖嘉宾。同年11月,历史评述《权力巅峰的女人》出版。同年11月,电视连续剧《芈月传》于北京卫视、东方卫视、腾讯网、乐视网等播出;广播剧《芈月传》在企鹅FB播出。12月,由其小说改编、并由其担任编剧的《凤霸九天》电视剧备案公示。2016年,1月,由其小说改编、并由其担任编剧的《燕云台》电视剧备案公示。3月2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2015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作品名单,《芈月传》入选“2015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3月23日,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文联、市作协共同主办的2016年上海市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会议召开,会上与上海昆剧团合作签约,将历史小说《芈月传》改编成上下两本同名新编昆剧。3月27日,公益创客揭幕仪式暨“易起读”以书易书公益计划牵手仪式在上海举行,10000册捐书整装上路,蒋胜男在牵手仪式上为“易起读”公益发声。4月7日,长篇小说《芈月传》的研讨会中国现代文学馆在召开,研讨会由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浙江文艺出版社与阅文集团联合主办,腾讯新闻发表专题“芈月传:传统文学与网络文学的枢纽”。4月16日,第十届作家榜全民阅读节暨文化盛典颁奖礼在北京中国电影导演中心举行,《芈月传》荣登作家榜金榜,获年度最具商业价值作品奖,她本人也出席了此次颁奖典礼。2019年3月,橙瓜《网文圈》第35期封面人物。2020年,蒋胜男入选橙瓜见证·网络文学20年十大历史作家,百强大神作家、百位行业代表人物。11月3日,担任编剧的电视剧《燕云台》定档在腾讯视频播出。
主要作品
小说作品
编剧作品
出版图书
荣誉记录
时间荣誉获奖作品2005年5月第四届中国戏剧文学奖大型剧本铜奖《妲己》2011年2011年浙江省电视凤凰奖最佳故事片奖《一代大儒孙诒让》2020年橙瓜见证·网络文学20年十大历史作家/百强大神作家/百位行业代表人物/
社会任职
当选为温州市鹿城区作协副主席。2016年12月,蒋胜男当选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2018年1月31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蒋胜男(女)当选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0月25日,浙江省作家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蒋胜男当选浙江省作家协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021年12月16日,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蒋胜男为中国作协第十届全委会委员。2022年12月,当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023年1月,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人物评价
作品评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2015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名单,《芈月传》的入选作品推介语为:《芈月传》是一部以人带史的大格局历史小说。作品在真实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合情合理地展开自己的艺术想象。在宏大的历史场景与动荡的时代背景下,一方面娓娓道来,写出一个不凡女性的成长过程与心路历程;另一方面又回到历史现场,细致入微地展现战国时期的史实、礼仪与风俗。有案可稽的历史事实,铺锦列绣的语言文笔,以及信手拈来的用典能力,都体现了作者不俗的历史功底与文学造诣。蒋胜男钟情于女性历史的重新建构,她专业书写女性,史书中只有女性的写作,赋予女性浮出地表的合法权利,将被放逐的女性,重新召回历史的家园。或许正是因为这个男权文化,铁无现实的证实,对女性历代的清晰体悟,才促进作家不竭的发出女性的呐喊。——乌兰其木格评《芈月传》蒋胜男懂历史,更懂女人,所以蒋胜男笔下的宫廷就分外的精彩,有着从数千年历史中汲取来的权谋诡术,也有女孩们梦想中翩翩少年。一个闯入帝宫的、有着不平凡身世的少女,一个薄酒不羁的青年太傅,帝国的天空中,上演的是龙飞凤舞的一段传奇。——今何在评《紫宸》天若有情天亦老,永生才是最大的无情。本书看见的是历史的旧痕迹,是权力争斗中熟悉的影子,是权力魔杖下扭曲的人性变异的感情。真心假意,爱情野心,都做了权力魔杖的祭品。谁能够挣脱权力和永生的桎梏,谁才能够得到快乐和自由。——沧月评《紫宸》无论是在最近的佳文中,还是在所有卷入权柄纷争的主角中,紫后与飞龙都是那样水晶般透明与纯粹。看到飞龙跃然纸上时,知道感动自己的是她纯粹的勇气,她令我知道:待心中追求的是自由时,才会得到真正的自由。——红猪侠评《紫宸》个人评价著名作家蒋胜男的作品以历史见长,平日里爱看历史书籍。(人民网 评)她的写作也并不单纯在电脑前完成,同时也离不开大量的实地采风。(中国作家网 评)作为最早的一批网络文学作家,蒋胜男亲历了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在女性身上挖掘故事,成为蒋胜男网络文学创作的一大特点。 。(中国作家网 评)她非常看重历史题材作品如何与这个时代相关联。(新华网 评)在她看来,历史题材具有现实性,同样可以融入现实元素,引发读者共鸣。(中华网 评)她拥有教授级别的水平,将很多女性大历史的文化挖到了极致,但同样需要更新鲜的血液,跟更新鲜的伙伴一起碰撞与交流 。(中国作家网 评)长年的网络写作生涯,给了蒋胜男纵观网络文学发展史的视野和底气。(新华网 评)她钟情于女性历史的重新建构,专意书写史书中实有女性的写作路径赋予了女性拥有历史的合法权力,将被放逐的沉默女性重新召唤回历史的家园。她笔下的大历史叙事是在史实的骨骼中添加了想象的血肉,建立起成熟而优雅的女性历史叙事维度。(中国作家网 评)生活中爱穿旗袍的蒋胜男时时透着江南女子的典雅温柔,这与她创作上展现出的运筹帷幄与“野心”形成反差。在她的笔下,个性鲜明、霸气的女性形象深入人心。深耕女性历史题材的写作中,蒋胜男不断探索着新的创作思路、表达方式。(新华网 评)蒋胜男的《芈月传》《燕云台》,以秦宣太后芈八子、辽太后萧燕燕等女性为主角,重构女性主义历史叙事的同时,也建立了多民族融合之大中华历程的小说表达范式。(中国作家网 评)
两会提案
2021两会建议2021年两会期间,蒋胜男代表撰写了多项建议:加强互联网企业金融信贷业务管理的建议,关于明确非法代孕相关组织者、从业者入刑的建议,关于放宽国家公务员报考年龄限制的建议,关于加强涉侨高等教育的建议。2021两会期间,建议明确离婚抢夺子女行为司法解释,离婚以后抢夺藏匿子女的行为,造成了亲情的割裂与仇视,建议明确相关司法解释,阻止这类行为的发生,也让被抢走的孩子尽早回归到自己的父母身边。2022两会建议2022年两会,蒋胜男建议:扩大拐卖、收买共同犯罪的打击范围。在受害人被拐卖、收买的过程中,凡是帮助维持、恢复受害人受拘禁、受强制、受侵犯状态的行为,都应视为拐卖或收买的共同犯罪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阻碍解救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妨碍公务罪、收买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等追究刑事责任。2023两会建议2023年全国两会,蒋胜男表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的普通高校从598所增加到2740所,在校学生数增长了17倍。与此同时,我们有6000多万的海外华侨华人,但以侨为特色的高校始终只有2所。简而言之是每3000万华侨华人仅有一所高校,远远满足不了海内外侨胞对涉侨教育的巨大需求。针对涉侨高等教育分布失衡的现状,蒋胜男拟向大会提交《关于促进长三角增加省部共建涉侨高校的提案》。“大力增加以侨为特色的高等院校,让身怀海外背景又饱含中国心和家国情怀的华侨华人子弟回国接受高等教育,待这些华侨子弟学成之后,不论是留在中国还是回到居住国,都将成为常驻的民间外交家。”蒋胜男建议,在保留各高校涉侨招生指标的同时,优先考虑在没有以侨为特色的高校区域,诸如长三角、京津冀、东北、中南、西南等有关地区,尤其是“新侨”居多的省份(如浙江省)先行先试,谋划建设以侨为特色的省部共建高校,并循序渐进逐步推广。2023年全国两会,蒋胜男还建议加强监督8小时工作制度的执行。蒋胜男认为,“996”的制度是导致社会就业难、生育率低的重大原因,最后结果是整个社会为老板榨取的超额剩余价值买单。蒋胜男提出,政府部门要主动执法,加大8小时工作制宣传力度,劳动者也要勇敢地对加班说“不”,“老板喜欢用加长工作时间来掩饰他的效能低下,劳动法是有8小时工作制规定的,这不应该成为一个冷知识”。
人物争议
2016年7月18日,《芈月传》小说作者蒋胜男起诉电视剧《芈月传》著作权侵权(编剧署名问题)一案开庭。而在(7月6日),《芈月传》电视剧出品方花儿影视将电视剧的编剧之一蒋胜男也告上法庭,称其作为作者出版的《芈月传》小说“抄袭”了同样由他作为主要编剧的电视剧剧本,索赔高达20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驳回了乐视花儿影视全部诉讼请求。小说抄袭剧本?《芈月传》原著蒋胜男被诉。因认为《芈月传》小说抄袭《芈月传》电视剧本,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儿影视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芈月传》小说作者兼《芈月传》电视剧编剧蒋胜男、《芈月传》小说出版商和销售商一并告上了法院,索赔金额高达20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根据花儿影视公司的起诉,2009年6月16日和2010年7月1日,蒋胜男分别在网络上发表了《大秦太后》小说的序章和《天命》、《初生》、《向氏》三章合计约7000字左右的小说。后通过判决和受让等方式,花儿影视公司和蒋胜男成为《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系列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根据这份合同约定:花儿影视公司聘任蒋胜男为编剧并委托创作电视剧《芈月传》剧本,蒋胜男是电视剧《芈月传》的原著《大秦太后》创意人,拥有原著创意版权,对原创小说享有发表和出版的权利。同时,双方约定,花儿影视公司是委托蒋胜男创作的《芈月传》电视剧分集大纲、人物小传和剧本的著作权人,在全球范围内永久享有在改编和创作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智力成果和电视剧剧本、电影剧本、电视剧作品、电影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和衍生品的权利。根据合同约定,蒋胜男完成了《芈月传》的编剧工作,花儿影视公司和相关公司也支付了全部稿酬。但随后,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了署名“蒋胜男 著”的《芈月传》小说全六册。原告方经比对发现,蒋胜男发表的《芈月传》小说并非是其原著《大秦太后》,且该小说与花儿影视公司委托蒋胜男创作的《芈月传》电视剧分集大纲、人物小传和剧本在人物关系及故事情节上高度一致,部分章节内容与《芈月传》电视剧剧本的相应内容完全一致。花儿影视公司指出,花儿影视公司在委托蒋胜男创作《芈月传》电视剧分集大纲、人物小传和剧本过程中,因蒋胜男不具有大型电视连续剧编剧经验,从创作之始花儿影视公司就反复与蒋胜男讨论剧本创作,导演、制片人、总编剧等都就人物性格设计、戏剧冲突、人物关系、故事桥段、剧本修改和剧本创作技巧等提出大量意见和建议,因此《芈月传》电视剧本创作包含了集体智慧与集体劳动的共同成果,而不是蒋胜男未完成原创小说《大秦太后》的改编作品。据此,花儿影视公司认为,蒋胜男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花儿影视公司对《芈月传》电视剧分集大纲、人物小传和剧本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因此,起诉要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出版、发行、销售《芈月传》小说、赔偿损失2000万元并承担相关费用。目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驳回了乐视花儿影视全部诉讼请求。2016年11月21日,《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在温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王小平和乐视花儿影视不存在侵权行为,驳回原告蒋胜男的全部诉讼请求。因认为《芈月传》小说抄袭《芈月传》电视剧剧本,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芈月传》小说作者蒋胜男、《芈月传》小说出版商浙江文艺出版社和销售商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驳回了原告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18年3月16日,蒋胜男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与网站、影视、出版等平台相关的规范性合同,希望保护网络文学创作者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