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宋朝人物)
北宋进士
刘 鹏(生卒年月不详) ,江西省 瑞金县(市) 象湖镇绵水上龙尾人。是 瑞金建县后第一个进士,也是全县最早入仕而至监察御史、登谏议大夫之位的知识分子。刘鹏从小好学上进,精研百家,努力诗文,于北宋元丰二年(1079)登进士,旋任华亭(今 上海市松江县)知县。在任职期间,他大力兴学,重视对县民的民风品德教育,使社会安定,风气大振,治绩显著,因而获得上司与吏民的好评,得以提拔入选为京官,至朝廷任监察御史之职。当时的北宋朝廷政治日趋腐败,贪官酷吏蔡京、童贯等六人为非作歹,天下称他们为“六贼”。当朝廷欲以蔡京为相时,刘鹏不顾身家性命、连连上奏,直言规谏皇帝要慎重选择,可是蔡京的同伙却扣压不报,致使蔡京得以遂愿,登上相位。蔡京掌权后,又打着恢复新法的招牌,打击哲宗时被高太后推上相位的司马光等人,没收了他们的全部财产,称他们为“元祐党人”。对这种做法,刘鹏更加积极反对,据理廷争,最后反而降罪于己,竟被蔡京逐出朝廷,受命为广德(今安徽广德县)军知军。然而,此事在朝廷内外引起极大反响。迫于舆论压力,不久朝廷才不得不将刘鹏调回,任谏议大夫。谏议大夫也是个言官,刘鹏仍积习难改,有话便要说,可是不论他的意见正确与否,均被搁置不采。刘鹏于是辞职,至寿春(今安徽寿春县)为知县,最后定居在那里。刘鹏在寿春任职,除勤于政务,为民兴利除弊外,他还努力著述,结合自己任职以来的实践体会,著成《县务纲目》共20卷,凡44门,474事。为后世留下了一部为人从政,问学修养的综合性著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