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凤(主持人)
人物简介
霍风,山东电视台主持人。[1]
主要经历
1988年,山东电视台举办首届普通话大奖赛,经过初赛、复赛、决赛,霍凤获得了三等奖,应该说,这次经历是霍凤第一次接触电视,也正是这次经历使霍风与电视结下了不解之缘。 1992年,霍风正式调入潍坊市 潍城区有线电视台。为了能尽快的熟悉业务,采访、编辑、主持她什么都干,一年后,经过她与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他们的专题栏目《潍城纵横》获得了山东省栏目一等奖。 1994年,霍凤调入济南电视台。新环境,新挑战,不服输的性格使霍凤再一次经受住了考验。1995年,霍凤与同事合作的法制专题节目《他也犯了罪吗?》获全国法制节目评比三等奖,应该说这是她第一次拍摄法制类的题材,而且获了奖,此时她看到了法制类节目的魅力和潜力,于是在日常工作中她把自己的发展方向定位在了法制 节目主持人上,1996年,她与同事采访制作了系列报道 《弃儿》,并因此荣获山东省十佳节目主持人称号,准确地说这是霍凤第一次获主持人奖,是以法制节目获得的主持人奖。 1996年,济南电视台成立 体育部,霍凤再一次接受了挑战,到体育部作记者兼主持人。由于霍凤客观真诚热情的主持风格,此档体育节目在济南地区的收视率直线上升,直到现在,虽然她已离开体育节目多年,平时还会有许多球迷与她联络。 1997年,霍凤进入山东电视台,参与筹备《金剑之光》栏目,这是一档对法制节目进行全新定位的法制类专题节目,说它新,主要新在首次把道德类节目吸收进法制节目中,与写在纸上的法律条文不同,许多道德的东西是存在于人们心里的,为了做好节目霍凤和她的同事们真可谓是 煞费苦心。1997年—1999年,霍凤担任《金剑之光》节目的主持人工作,同时承担着道德类选题的主编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金剑之光》在全国各类法制节目评比中多次获得一二等奖,霍凤也因此栏目荣获山东省主持人一等奖,“ 金剑奖”主持人二等奖。 2000年1月由霍凤任制片人、主持人的又一个新的法制栏目《评案说法》开播了,这是一个全方位看法律问题的节目,由于节目中有一半的节目时间是主持人与嘉宾谈话,这就要求霍凤要有很强的现场把握能力、 应变能力、亲和力以及丰富的法律知识,这又是一次挑战,为了做好节目,她全程介入,从选题、法律点的提炼,到与嘉宾的前期交流,每个环节她都不放过,《评案说法》播出以来在山东电视台统审中一直名列前三名,《评案说法》栏目获“金剑奖”一等奖。《三轮车夫与公安局长》等节目多次获得“金剑奖”一二等奖、全国法制节目评比二等奖,霍凤也因此节目的主持获得“金剑奖”主持人三等奖,全国法制节目主持人三等奖。 2002年,山东电视台法制节目整合,统一以 《道德与法制》栏目名进入晚间 黄金时段。其间,由于人员紧缺,所有的主持任务都由霍凤一人承担,这段时间是几年来压力最大的时刻。调整后的《道德与法制》节目越办越好,2003年节目打通为周一至周五播出,霍凤除做好主持工作外,还肩负着节目制片人的工作,工作压力大了,但压力可以变成工作的动力,其工作得到各方面的一致好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