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希加·哈菲兹 Bahija Hafez
巴希加·哈菲兹(Bahiga Hafez)在埃及亚历山大市长大,成长在为君主专制服务的贵族家庭。起初哈菲兹在开罗学习音乐,后来到巴黎的音乐学院学习钢琴。哈菲兹会说法语,阿拉伯语和其他语言。哈菲兹是一位Pacha女继承人。 回到埃及后,她住在开罗,在那里她有了自己的文化沙龙。同时,哈菲兹回到埃及后,发行了一张名为《巴希加》的专辑,该专辑曾在当时的广播中播放。 1930年,她主演了电影《Zeinab》(1930)。由于当时大众认为从事电影工作是可耻的,对于具有社会地位的家族来说更是特别,这使她失去了家庭的继承权。 她通常被认为是埃及电影界的先锋女性之一。 她以女演员的身份开始了电影生涯,在默罕默德·卡里姆(Mohamed Karim)执导的无声电影《Zeinab》(1930)中首次出演 ,她也为此片作曲。卡里姆一直在寻找扮演角色特别女性化的面孔,在聚会上与哈菲兹会面后,决定让她扮演主角。电影本身很受欢迎。这让她对电影创作产生了兴趣。 Hafez 于1932年创立了Fanar Films公司。Hafez与Fanar Films共同执导了电影《受害者》(al-Dahaya,The Victims,1932),在其中她还扮演了重要角色。她同时担任了电影的服装设计师,作曲家和剪辑。 3年后,她用声音重新制作了电影。 哈菲兹的第一部个人导演电影是《沙漠女孩莱拉》(Laila Bint al-sahara/Laila Bint al-Badawiyya,Laila the Desert Girl,1937),但直到1944年才使用新片名《贝都因人莱拉》(Layla al-Badawiyya/Layla,Layla the Bedouin,1944)发行。哈菲兹曾担任导演,制片人(与Fanar电影公司合作),联合编剧,作曲家和主演。这部电影原定于1938年在威尼斯电影节上首映,但由于对波斯人,尤其是对波斯皇室的负面描写,使它在埃及被禁止放映。这部电影在伊朗的“百王之王”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和埃及公主茀丝亚·福阿德举行婚礼的同年在埃及发行。但这部电影在当时并不是很受欢迎。 在电影界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哈菲兹在萨拉赫·阿布·塞夫(Salah Abou Seif)导演的电影《开罗1930》(el Qâhirah talâtîn,Cairo 30,1966)中出演了一位公主。这标志着哈菲兹重返银幕,但这也是她最后的一次银幕露面。 非常遗憾的是,她作为电影人的许多作品都已经遗失了,只剩下关于她作品的记录。她的电影《受害者》(al-Dahaya,The Victims,1932)的拷贝于1995年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