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壬(中国历史君主)
外壬
外壬,在甲骨文中被称作卜壬,姓子名发,商朝第十一任的国王。外壬,生卒年不详。商王太戊子,商王仲丁弟。仲丁死后继位。在位15年,病死,葬于狄泉。仲丁死后,外壬成功地夺取王位,并向诸弟妥协,造成了商王朝继承上的混乱,史称九世之乱。
人物简介
外壬,在甲骨文中被称作卜壬,姓子名发,商朝第十一任的国王。《史记·殷本纪》云:“帝仲丁崩,弟外壬立,是为帝外壬。”外壬即位后不久,姺与邳两个侯国发动了叛变。姺是有莘氏的后代,商汤曾娶了有莘氏之女为妃,伊尹就是作为媵臣陪嫁到商的。因此,有莘氏与商朝的关系是很密切的。由于商王室的衰落,有莘氏后人封于姺后就时服时叛。邳是夏禹车正奚仲的后人,也就是说是仲虺的后代,初时也与商王室的关系很好,这时也起来叛商了。姺和邳的祖先是商汤时的左丞右相,他们都起来反叛外壬,可见当时商王室的衰败。对于姺、邳的叛乱,外壬一点办法也没有,据说是“大彭国”帮助平定了姺人、邳人的叛乱。“大彭国”是在彭氏部落首领彭祖的带领下建立的,是夏朝时东方比较强大,政治关系也比较密切的属国。到商朝前期,大彭国也还是比较强盛。彭祖相传活了八百年,是一位长寿之神,很懂得养生之道。其实所谓彭祖年长八百岁,实际上是大彭国存在的年限。外壬在位十五年,死后由河亶甲夺得帝位。
社会制度
商王外壬时期,奴隶主要是由氏族部落之间的掠夺战争中得到的俘虏转化而来,也有一部分是氏族公社的贫苦社员沦为奴隶的。在商代,奴隶名目繁多,从事农业生产的称“民”、“黎民”、“众人”、“众”;从事畜牧业的称“牧竖”或“隶圉”;奴隶主家内的奴隶则叫“臣”(男性)和“妾”(女性)。在奴隶主眼里,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被奴隶主成批地赶到农田里去种地、放牧,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奴隶主可以随意的把奴隶关进监狱,施以重刑杀害。商王外壬时期,王室分封诸侯,除保持它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国建立新氏,大夫以邑为氏。在各级贵族之间,就依姓氏的区别建立了各自的宗族关系。这种宗族关系,虽然沿袭了旧的氏族组织的遗制,但在实际上是以父权家长制为核心,按其班辈高低和族属亲疏等关系来确定各级贵族的等级地位的。商王外壬时期的中国,整个社会分成三大阶级:奴隶主阶级、奴隶阶级和平民阶级。奴隶主大多是由父系氏族社会末期的氏族贵族和部落首领转化而来的。他们在交换中夺取了大量的财富,在战争中扩大了权力,最终转变为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完全占有生产者本身的奴隶主阶级,成为社会的统治者,上古文献中的“百姓”指的就是这一阶级。他们整天沉迷在饮酒、打猎和歌舞之中,而不管奴隶们的死活。
当政政治
商王外壬时期,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音‘田’tian/)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内服是商王外壬直接统治的王畿地区;外服是由邦伯所管辖的地区,这些邦伯分为侯、甸、男、卫几种,其中许多很可能是方国部落首领而臣属于商者。卜辞所载的侯有近50个,最著名的有仓侯、舞侯、犬侯、侯告、侯专、杞侯等。甸,卜辞称为“田”,“多田(甸)”即指许多甸职官员。男,在卜辞中称为“任”,著名者有而任、戈任、名任、卢任等。卫,作为一种武职,在卜辞中多称为“多射卫”、“多马卫”、“多犬卫”等,亦有单称为“卫”者。商王外壬时期,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商王外壬时期,生活在商周之际的周公曾经在《酒诰》中这样概述其情况:“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卜辞和金文所见商朝的内服官有五六十种,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百僚庶尹”。包括地位很高的旧臣、老臣以及商王的近侍之臣。其中还有负责出纳王命的史官。二是“惟亚惟服”。主要是与商王关系密切的军职官员。三是“宗工”。指负责王室祭祀和某些具体事务的官员。四是“百姓里君”。指管理地方上的诸族与普通民众的官员。
经济措施
商王外壬时期商朝经济比夏朝有很大发展的表现:农业生产规模一相当大,种植的农作物有粟,黍,稻,麦等。畜牧业发达,饲养六畜,祭祀用几百甚至上千头家畜。青铜冶铸,玉器制作和酿酒等手工业很发达。商业发展到一定水平,交易是用海贝,骨贝,玉贝和铜贝等作货币。商王外壬时期,商代使用的农具,考古学界一般认为仍以石、骨及蚌制铲、斧、镰、刀等为主,偶尔也发现有一些铜锸、铜铲等青铜工具,但不一定用于农业生产。甲骨文的田字,表明在广平的原野有整治得整齐规则的大片相连的方块熟田。甲骨文“疆理”的“疆”字,象征丈量和划出疆界的田地,“田畴”的“畴”字,像田间按行垄犁耕往返转折,这样的田畴当然不会耕作得很粗放。这些经过疆理整治规则耕作较好并配合有灌溉沟渠的方块田,就是后来的井田。这些田地主要分布在都邑附近,由商王和诸侯国直接占有,也有分配给近亲贵族。其他贵族在封邑内也同样经营这样的田地,不过规模要小一些。在国都以外,商王经常派臣民到比较边远的地方去开垦土地。商王外壬时期铸造作坊商代手工业生产的发展,比农业更为突出。其中,青铜冶炼技术和青铜器制造工艺的高度发展,更集中反映了当时手工业技术水平和时代的特点。在殷墟和郑州商城遗址,都发现有为王室所专用的青铜器铸造作坊。在这些作坊中都有比较细致的分工,有世代从事生产擅长专精技艺的工匠。生产规模之大和技艺水平之高,是当时世界所罕见的。商王外壬时期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在各个生产部门内部分工日趋巩固和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商代的商业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周灭商后,据周公说在殷民中有一部分人是“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这些人就是从事长途贩运贸易活动的商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