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
地名由来:
因镇人民政府驻新安村而得名。据传新安村原为芮家窝铺,始建于元末明初;刚开始只有几户人家,后来由山东迁来一刘姓人家很有权势,因该户在该地安家并势力大,到明永乐年间(1403年至1424年)即改名为新安,相沿至今。
基本介绍:
新安镇地处宝坻区东北部,蓟、玉、宝三区县交界处,全镇总面积57.6平方公里,下辖46个行政村,总人口3.2万人,耕地5.2万亩,现有基层党组织65个,党员1806名。镇域内路网、水网畅通,京哈高速、塘承高速穿境而过,并分别留有出口;蓟运河水量充沛,河流纵横、渠系配套。地下资源丰富,蕴藏着丰富的奥陶系优质矿泉水和煤炭资源(奥陶系优质矿泉水开采量为3650万立方米/年;煤炭资源每平方公里煤储量为2500万吨,探明储量为30606万吨)。近年来,在几届镇党政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新安镇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特别是在工业园区建设和设施农业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950年属七区,1953年置新安镇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1995年建镇。
历史沿革:
新安镇:清代,属宝坻县海滨乡承化里。
民国时期,属宝坻县第二警区第八大编乡。
1947年解放后,属宝坻县第十二区。
1950年区划变更改属第七区。
1953年始建新安镇乡。
1958年改为新安镇公社。
同年社址迁到大钟庄,故改设新安镇管理区。
1960年随大钟庄公社划入汉沽市,后划归宁河县。
1961年复设新安镇公社。
1962年复归宝坻县。
1983年6月,改称新安镇乡。
1995年12月,撤乡建镇。
北潭乡:建国后,属宝坻县第七区(新安镇区),1953年建北潭乡。
1958年公社化,属王补庄公社。
1961年成立北潭公社。
1983年6月,改称北潭乡。
2001年,将北潭乡并入新安镇,统称新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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