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庄镇
地名由来:
因镇人民政府驻黄庄村而得名。黄庄村始建于明永乐年间(1403年至1424年),由山东迁来居民聚集于境内,逐步形成村落。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宦官刘瑾在该地监修普照寺一座,并将此划为“皇庄”,圈地收租。后来皇庄逐渐演变为黄庄。
荣誉排行:
2022年12月,黄庄镇被认定为2022年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复审)。
2021年10月,黄庄镇被认定为2021年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2021年9月,黄庄镇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
2020年12月,2020年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名单出炉,黄庄镇上榜。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黄庄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基本介绍:
黄庄镇地处天津市宝坻区东南大洼,位于京津唐三角腹地,西北距北京120公里,西南距天津市区35公里,东距唐山市60公里。塘承高速、九园公路穿境而过,距津蓟高速九园出口仅5公里,塘承高速在境域内设有九园东出口。
镇域内地势平坦,河流纵横,蓝天碧水,稻海渔歌,一派典型江南水乡美景,是京津唐地区的绿色生态区,被称为“天津第一水乡”。这里是天津市水稻种植发源地和主产区,素有“京东鱼米之乡”美称,也是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马季等诸多文化名人的故里。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综合优势得天独厚。
1953年置黄庄乡,1958年属林亭口公社,1961年析建黄庄公社,1983年复置乡。
历史沿革:
清代,属宝坻县海滨乡兴保里。
民国时期,属第六警区第三大编乡。
1947年解放后,属八门城区。
1953年建黄庄乡,属宝坻县第六区。
1958年8月公社化后,属林亭口公社。
1960年3月随林亭口公社归汉沽市,5月又划归宁河县。
1961年11月大社划小时,始建黄庄公社。
1962年6月1日,由宁河县划回宝坻县。
1983年6月改称黄庄乡。
2011年7月撤乡设镇,更名为黄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