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崖乡
地名由来:高崖乡因地处清水河西岸高地,俗称“高崖头”而得名。
高崖乡位于海原县东北部,距海城镇42千米。为固海扬黄灌区。辖香水、红古、红岸、联合、草场、三分湾、高崖、高湾8个行政村。银(川)平(凉)公路穿境。
民国时置高崖镇,1949年置高崖区,1958年改公社,1984年置乡。1997年,面积121.2平方千米,人口1.7万,辖高崖、香水、高湾、红岸、联合、红古、草场、山分湾8个行政村。
凤凰古城址
凤凰古城址位于中卫市海原县高崖乡草场村,年代为宋。2005年9月15日,凤凰古城址被公布为第三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隋唐时,先后属他楼县和萧关县。
北宋,设萧关(遗址在今高崖乡草场村南),下辖通关堡(遗址在今高崖乡高崖村)、临川堡(遗址在今高崖乡红古村北)、西山堡(在今同心县兴隆乡西山洼村),隶属怀德军。
金时,升萧关为萧镇,属原州(治临泾,在今甘肃镇原南)。
明时,设红古城(古萧关旧址),辖墩台14座,属固原州。
清时,设红古堡(遗址在今高崖乡红古村西),隶属海城县。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清河乡(治红古堡);同年,裁乡设第五区公所(治红古堡)。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红军西征军解放乡境,曾设立高崖乡,隶属陕甘宁边区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原第五区改为第四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设立高崖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设立高崖区公署。
1952年10月,高崖区改为第四区。
1953年4月,第四区改为第五区。
1958年10月,撤销区乡,设立高崖公社。
1984年1月,高崖公社改为高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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