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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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22:52

论选部

臣闻汉世诸侯,自得置吏四百石以下,其傅相大官,则汉置之,郡吏督邮、从事,悉任之于牧守。魏、晋而降,始归吏部,盖所以尊王朝而削郡国之权也。甄陶流品,因袭于今,以天下之广,民政之本,委牧守自择贤良而佐之,犹虑不得其人,而况专于一司乎?矧用刀笔以量才,按簿书而责实,限歳月以稽课,待贤愚于一涂,将使官无瘝旷,民归治理,其可得也。而又吏有定贠,入流之人无限,官随歳积,铨衡日紊,不得救僿以澄源。其郡吏督邮从事及县之司籍丞□尉,当令牧守举辟乃任,命吏部谨其簿籍,俟考秩当迁,则稽之以课最,尚之以亷节,访之以时务,较之以书判。审此四实,第为五等。三之上闻于朝,当为进任;四之下,俾其叙进。降此则覆,退及三载,听叙前职。如是,州郡得人,生民受赐,虽权重于牧守,而命出于朝廷,亦不减吏部铨核之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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