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钱谷冝归一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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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22:52

论钱谷冝归一

臣窃以洪范八政,食货为先,故古者国用,必使冡宰制之。 祖宗之制,天下钱谷,自非常平仓?、司农寺外,其余皆緫于三司。一文一勺以上,悉申帐籍,非条例有定数者,不敢擅支。故能知其大数,量入为出,详度利害,变通法度,分画移用,取彼有余,济此不足,指挥有司、转运使、诸州,如臂使指。朝廷常选健吏精于理财者为三司官,如陈恕、林特、李参之?,皆称职有名者也。其余非通晓钱谷者,亦罕得叨居其任,理资序、受厚俸而已。故能仓库充溢,用度有余,民不匮疲,邦家乂安。自改官制以来,备置尚书省,六曹、二十四司及九寺、三监,各令有职事,将旧日三司所掌事务,散在六曹及诸寺监,戸部不得緫。天下财赋既不相统摄,帐籍不尽申,不能尽知天下钱谷之数。五曹各得支用钱物,有司得符,不敢不应副,戸部不能制。戸部既不知天下钱谷出纳见在之数,无由量入为出。五曹及内百司各自建白理财之法,申奏施行,户部不得一一关预,无由尽公共利害。今之户部尚书,旧三司使之任也,左曹?尚书,右曹不?尚书。天下之财,分而为二,视彼有余,视此不足,不得移用。天下皆国家之财,而分张如此,无专主之者,谁为国家公共爱惜,通融措置者乎?譬人家有财,必使一人专主管支使数人主之,各务已分,所多互相侵夺,又人人得取用之财,有増益者乎?故利权不一,虽使天下财如江海,亦有时而竭,况民力及山泽所出有限剂乎?此臣所以日夜为国家深忧者也。今纵未能大有更张,欲乞且令尚书兼领左、右曹,侍郎则分职而治。其右曹所掌钱物,尚书非奏请得㫖,不得擅支诸州钱谷、金帛。? 提举常平仓司者,每月亦湏具文帐申戸部。六曹及寺监欲支用钱物,皆湏先关户部符下支拨,不得一面奏乞直支应掌钱物,诸司不见戸部符,不得应副。其旧日三司所管钱谷财用事,有散在五曹及诸寺监者,并乞收归戸部。若以如此,戸部事多官少,难以办集,即乞减户部冗末事务,付闲曹比司兼领,而通?戸部。如此则利权归一。若更选用得人,则天下之财庶几可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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