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正公奏议十五卷

2024-02-05 21:57

范文正公奏议十五卷

右范文正公仲淹之奏议也。皇祐五年,韩魏王为河东经畧安抚使、知并州时所序也。公字希文,苏州人。中进士第。尝与韩魏王开府泾州,经畧边事。元昊请和,召拜枢副,除参知政事,以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卒,赠兵书,谥文正。 上篆其碑额曰褒贤。别有丹阳集二十卷,东坡先生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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