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卷第十二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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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04

李文卷第十二

碑传四首

髙愍女碑      杨烈媍传

东川节度使卢公传  欧阳詹传

髙愍女碑

愍女姓髙,妹妹名也,生七岁。当建中二年,父彦昭以?阳归天子。前此逆贼质妹妹与其母兄,而使彦昭守?阳。及彦昭以城归,妹妹与其母兄皆死。其母,李氏也,将死,怜妹妹之㓜无辜,请独免其死,而以为婢于官,皆许之。妹妹不欲,曰:生而受辱,不如死。母兄且皆不免,何独生为?其母与兄将被刑,咸拜于四方,妹妹独曰:我家为忠,宗党诛夷,四方神祗尚何知?问其父所在之方,西向哭再拜,遂就死。明年,太常谥之曰愍。当此之时,天下之为父母者闻之,莫不欲愍女之为其子也;天下之为夫者闻之,莫不欲愍女之为其室家也;天下之为女与妻者闻之,莫不欲愍女之行在其身也。昔者曹娥思盱,自沉于江,狱吏嘑囚;章女悲号,思唁其兄,作诗载驰;缇萦上书,廼除肉刑。彼四女者,或孝或智,或义或仁,噫此愍女,厥生七年。天生其知四女不伦,向遂推而布之于天下,其谁不従而化焉?虽有逆子必改行,虽有悍妻必易心,赏一女而天下劝,亦王化之大端也。异哉,愍女之行,而不家闻戸知也。贞元十三年,翺在汴州,彦昭时为颕州刺史,昌黎韩愈始为余言之。余既悲而嘉之,于是作髙愍女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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