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第七十五章

轻识古籍

2024-02-05 17:36

右第七十五章

丹砂木精,得金乃并。金水合处,木火为侣。四者混沌,列为龙虎。龙阳数奇,虎阴数偶。肝青为父,肺白为母。肾黑为子,脾黄为祖。子五行始,三物一家,都归戊己。

丹砂,心中气也。肝属木,故能生火。金,肺液也,常与肝液为一。然金本以水为子,故与之合木;以火为子,故与为侣。肝为龙,三数也,为火之父。肺为虎,四数也,为水之母。肾为金之子,脾乃肾之祖。三物者,木火一也,金水二也,土三也。一家者,皆吾身之所有也。离管己,坎管戊,功实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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