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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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9:37
嘉祐集卷第七
赵郡苏 洵
太玄论 太玄揔例
太玄论
太玄论上
苏子曰。言无有善恶也。苟有得乎吾心而言也。则其辞不索而获。夫子之于易。吾见其思焉而得之者也。于春秋。吾见其感焉而得之者也。于论语。吾见其触焉而得之者也。思焉而得。故其言深。感焉而得。故其言切。触焉而得。故其言易。圣人之言。得之天而不以人参焉。故夫后之学者。可以天遇。而不可以人得也。方其为书也,犹其为言也;方其为言也,犹其为心也。书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圣人以为自欺。后之不得乎其心而为言,不得乎其言而为书,吾于杨雄见之矣。疑而问,问而辩,问辩之道也。杨雄之法言,辩乎其不足问也,问乎其不足疑也。求闻于后丗,而不待其有得,君子无取焉耳。太玄者,雄之所以自附于夫子而无得于心者也。使雄有得于心,吾知太?之不作。何则?疡医之不为疾医,乐其有得于疡也。疾医之不能为,而丧其所以为疡,此疡医之所惧也。若夫妄人,砺针磨砭,乃欲为俞附扁鹊之事,彼诚无得于心而侈于外也。使雄有孟轲之书,而肯以为太?邪。惟其所得之不足乐,故大为之名,以侥幸于圣人而巳。且夫易之所为作者,雄不知也。以为数邪,以为道邪。惟其为道也,故六十卦而无加,六十四卦而无损。及其以为数,而后有六日七分之说生焉。圣人之意曰:六十四卦者,易也;六日七分者,吾以为历也。在历以数胜,在易以道胜。然则易之所为作,其亦可知矣。盖自汉以来,六经始有异论。夫圣人之言,无所不通,而其用意固有所在也。惟其求而不可得,于是乃始杂取天下竒怪可喜之说而纳诸其中,而天下之工乎曲学小数者,亦欲自附于六经,以求信于天下,然而君子不取也。太?者,雄所以拟易也。观其始于一而终于八十一,是四乗之极而不可加也。从三方之筭而九之,并夜于昼为二百四十有三日。三分其方而一以为三州,三分其州而一以为三部,二分其部而一以为三家。此犹六十之不可加,而六十四之不可损也。雄以为未也,从而加之曰踦,又曰赢,曰:吾以求合乎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者也。曰踦也,曰赢也,是何为者?或曰:以象四分之一,在赢而不在踦。踦者,斗之二十六也。或曰:以象闰。闰之积也,起于难之七,而于此加焉,是强为之辞也。且其言曰:譬诸人,增则赘而割则亏。今也重不足于历,而轻以其书加焉,是不为太?也,为太初历也,圣人之所略。扬雄之所详;圣人之所重,扬雄之所忽。是其为道不足取也。道之不足取也,吾乃今求其数,求合乎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者,固雄意也。賛之七百三十有一,是日之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二也。后之学者曰:吾不知夫二十八宿之次与夫日行之度也,而于太?焉求之,则吾惧夫积日之无以处也。历者,天下之至㣲,要之千载而可行者也。四分而加一,是四歳而加一日也。率四歳而加之,千载之后,吾恐大冬之为大夏也。且夫四分其日而賛得二焉,故賛者可以为偶,而不可以为竒,其势然也。雄之所欲加者四分之三,而所加者四,是其为数不足考也。君子之为书,犹工人之作器也,见其形以知其用。有鼎而加柄焉,是无问其工之材不材,与其金之良苦,而其不可以为鼎者,固巳明矣。况乎加踦与赢,而不合乎二十八宿之度。是柄而不任操。吾无取也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