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史记卷第五十四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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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7:50

五代史记卷第五十四

杂传第四十二

传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予读冯道长栾老叙,见其自述以为荣,其可谓无廉耻者矣,则天下国家可从而知也。予于五代得全节之士三,死事之臣十有。五,而怪士之被服儒者以学古自名,而享人之禄、任人之国者多矣。然使忠义之节独出于武夫战卒,岂于儒者果无其人哉?岂非高节之士恶时之乱,薄其世而不肯出欤?抑君天下者不足顾,而莫能致之欤?孔子以谓:“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岂虚言也哉!予甞得五代时小说一篇,载王凝妻李氏事。以一妇人犹能如此,则知世固甞有其人而不得见也。凝家青、齐之间,为虢州司户参军,以疾卒于官。凝家素贫,一子尚㓜,李氏携其子,负其遗骸以归。东过开封,止旅舎,旅舎主人见其妇人独携一子而疑之,不许其宿。李氏顾天已暮,不肯去,主人牵其臂而出之。李氏仰天长恸曰:“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邪?不可以一手并汚吾身。”即引斧自断其臂。路人见者环聚而嗟之,或为弹指,或为之泣下。开封尹闻之,白其事于朝,官为赐药封疮,厚恤李氏,而笞其主人者。呜呼!士不自爱其身而忍耻以偷生者,闻李氏之风宜少知愧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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