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乙请袭爵?司以乙除䘮十年而

轻识古籍

2024-02-05 00:48

得乙请袭爵?司以乙除䘮十年而

后申请,引格不许。乙云:有故不伏,

爵命未坠,嗣袭有期,在纪律而或愆,当职司而宜举。乙旧德将继,新命未加,?宜纂彼前修,相承以一子,何乃废其后嗣,自弃于十年。岁月既已滋深,公侯固难必复。然以法通议事,理贵察情,如致身于宴安,则宜夺爵,若居家而有故,尚可策名,须待毕辞,方期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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