賔以虚爵降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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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8:07

賔以虚爵降

释曰自此尽西序东面论賔酢主人之事注賔南至受者。 释曰:知者,以经云主人北面,明凡授爵郷所受者,郷饮酒、郷射献酢酬皆然,故云凡谓南面授与所受者也。 賔降至东面。 注既受至安盛。 释曰:以堂上为盛,故降下。下文于酬賔降筵西,东南面立,注云:不立于序内,位弥尊。燕礼注云:位弥尊,礼弥卑。是未酬巳前礼盛者也。 注命公至之序。 释曰:知公命者,命由尊者出故也。云东西墙谓之序者,尔雅释宫文。 主人至于公。 注象觚至于燕。 释曰:自此尽于篚,论主人献公之事。云取象觚东面者,郷公为敬故也。云不言实之,变于燕者,燕礼云实之主于饮酒,此云酌,不云实之,主于射,略于饮酒故也。 公拜至肆夏。 注言乃至于賔。 释曰:言异者,賔及庭奏,此君受爵乃奏,是其节异故也。云乃者,缓辞也。 注人君左右房。 释曰:以人君左右房,故云左房。对大夫士东房而巳,故云东房。不言左,以无右所对故也。 注凡异至于賔。 释曰:言异者,使庶子授肺、不拜酒、立卒爵之等,皆异于賔也。 更爵至荅拜。 注更易至为受。 释曰:自此尽于篚,论主人受公酢之事。 主人至荅拜。 注媵送至作腾。 释曰:自此尽南面立,论主人受賔爵之事。 注辞者至酬也。 释曰:上文公饮,立卒爵,此则坐饮,故以公决之。云此于正主酬也者,谓于郷饮酒、郷射是正主酬賔之节也。 主人至荐东。 注遂者至举也。 释曰:云不北面也者,此决郷饮酒、郷射賔北面坐奠觯于荐东,注皆云酬酒不举,引曲礼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注賔不至弥尊。释曰:案郷饮酒注云:位弥尊,礼弥卑,引杂记一张一弛。此对酬时立于西序之时,不降于下,礼稍卑,位稍尊。此在席西东面,位弥尊,礼弥卑也。小臣至命长。 注:命之至则卑。 释曰:自此尽反位,论将为賔举旅,使二大夫媵爵之事。云命之使选于长幼之中,知不取卿大夫之年长者,以其下作大夫,不取年长。又知不取臣中位长者,以其不取卿,故郑云卿则尊,士则卑,故不取之,而取下大夫尊卑处中者, 注既酌至君举。释曰:言亦者,亦前酬酌自饮时,相左于西楹之北时,后者南相东向,先者北相西向,向西阶右旋北面,待后至降也。今此二人,先者于尊西东面酌讫,于东楹之北,东向,向公前奠之,右旋于东楹之北,北畔西过。后者亦于罇西东面酌讫,于东楹之北,南过,东向,于公前奠之,是亦交于楹北,相左也。云奠于荐南,不敢必君举者,凡举者于右,不举者于左,今奠于荐左,是不举之处,故云不敢必君举也。 注反及门右北面位。 释曰:但大夫初与卿在门右北面,得揖,少进,中庭北面,今当反庭中位而立。云门右北面位者,大夫虽得揖少进,仍是门右北面位,少进而巳,故郑还以门右北面言之。 公坐至成拜。 注公起至成然。 释曰:自此尽复位,论为賔举旅下及大夫之事。云小臣长辞,变于燕者,燕礼直使小臣辞,亦是燕主欢,此射礼辨尊卑,故使小臣长辞,异于饮酒礼,故云变于燕也。 公坐至稽首。 注不言至下拜。 释曰:自此巳下,皆云公荅拜,不言再拜。燕礼皆言公荅再拜,不同者,燕主欢,不用尊卑,故公拜皆再拜。此射礼主辨尊卑,故直云答拜。荅一拜,此一拜者,正礼也,故周礼大祝辨九拜:一曰稽首,首至地,臣拜君法。二曰顿首,顿首,平敌相拜法。三曰空首,君荅臣下拜,复不为再拜,即七曰竒拜是也。云下亦降也者,此非训下为降,故以发端。言降拜,因上事言下拜,直因降有上文,即云下也。经云公卒觯,賔下拜者,公尊,不拜既爵,賔降拜,若为君拜既爵也。注賔在右相饮之位。 释曰:賔位在左,而在大夫之右者,是相饮之位,非賔主之位也。 注言更至礼杀。 释曰:上注云不相袭者,于尊卿更自敌以下言易。此賔于卿,是自敌以下当言易。今言更者,尊卿尊则卑賔,礼杀也。 大夫至复位。 释曰:言复位者,亦如上复门右北面位,即庭中北面位也。 主人至阶上。 注酬賔至于酬。 释曰:自此尽无加席,论献公卿之事。 司宫至东上。 注言兼至房来。 释曰:上文设席之下,注云唯賔及公席布之也,其余树之于位后耳者,以至献卿乃布之。若然,此云兼卷者,不谓始卷之,直是铺设之时,兼卷而设之也。乃荐至折俎, 注卿折至礼尊。 释曰:云卿折俎未闻者,以燕礼卿无俎,故云未闻。又云盖用脊、胁、臑折肺者,案郷射记云:賔俎,脊、胁、肩、肺。主人俎,胁、臂、肺。又获者之俎,脊、胁、肺、臑。彼注云:臑若䏝胳,觳之折,以大夫之余体。以此言之,则此賔俎亦用脊、胁、肩、肺,君俎亦脊、胁、臂、肺,前体有肩、臂、臑,后体有䏝、胳、觳,尊卑以次用之,故卿冝用臑。若有公,公用臑,卿冝用䏝也。云卿有俎者,射礼尊者对燕礼不辨尊卑,故公卿等皆无俎也。 注陈酒至之意。 释曰:案燕礼不在射,亦不啐者,彼为臣有功,君与之燕,恩及于卿,故卿不敢啐也。卿有无俎者,自然不哜也。 小臣至于篚。 注命长至优暇。 释曰:自此尽奠于篚,论举旅之事。 注于是言至尊卑。 释曰:案燕礼为卿举旅,言若賔若长,唯公所酬。燕礼主于饮酒,此言所赐,是以决之也。 主人至复位。 释曰:自此尽就席,论献大夫之事。 注大夫至备礼。 释曰:此注云大夫卒爵不拜,贱不备礼。燕礼注云:礼杀者,两注相兼,乃足对公卿拜既爵。此不拜,此献卿后是礼杀,亦是贱不备礼也。 辩献至就席。 注辩献至席也。 释曰:既言辩献大夫,遂荐之,后乃云继賔以西,东上以下云云者,上揔言献大夫辩,乃一时荐之,下文更明布席位次,就席之仪,故云辩献乃荐,略贱也。略贱,则是献讫,降阶献辩,摈者乃揔,升之就席,就席讫,乃荐之, 乃席至四瑟。 注工谓至众也。 释曰:自此尽西面北上坐,论作乐及献工之事。云六人者,大师、少师各一人,上工四人,皆据文而言也。云礼大乐众也者,对燕礼工四人而言也。 仆人正至上工。 注徒空至贵贱。释曰:云仆人正,仆人之长。师,其佐也者,以正为长,师为众,故仆人正为长,仆人师为佐也。云士,其吏也者,以其在仆人之下,故知仆人之吏,吏则府史之?。云天子视瞭相工者,见于眡瞭职文。云大师、少师,工之长也者,周礼春官,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郑注云:凡乐之歌,必使瞽蒙为焉,命其贤知者以为大师、小师,是乐工之长也。云杜蒯曰:旷也,大师也者,礼记檀弓文。引之者,证大师为乐工之长也。云于是分别工及相者,射礼明贵贱者,对燕礼主欢,不明贵贱,故不分别工贵及相贱。□ 后者徒相入 注谓相至出入。 释曰:上列官之尊卑,此陈先后之位,亦是以明贵贱者。上列官之尊卑,谓先言仆人正与大师,后言仆人士与上工,是列官尊卑也。此陈先后,则上工与瑟在前,大师、少师在后,是先后之位。既据入时行位,亦据升堂坐之先后,亦依此也。云凡相者以工出入者,欲见入时如此,出时亦然。 小乐正从之。 注从大至师也。 释曰:云从大师也。后?者,变于燕也者,燕礼乐正先?,又不使小乐正者,彼主于乐,此则略于乐故也。 坐授瑟乃降。 注相者至之北。释曰:郷饮酒注云:降立于西方,近其事。以取近其事,故在西县之北也。小乐至阶东。 注不统至在此。 释曰:云不统于工,明工虽众,位犹在此者,决燕礼工四人,乐正?立于工之西,在西阶东,不统于工。此虽六人,众于彼,犹统于阶,而云西阶东不变,若使小乐正通之于工,恐工位移近西,故犹统于阶也。 乃歌鹿鸣三终。 注鹿鸣至咨事。 释曰:云主于讲道,略于劳苦者,据四牡劳使臣,此不用之。云与咨事者,谓皇皇者华,有咨谋、咨度、咨询之事,亦略之也。 主人至左瑟。 注工歌至节也。 释曰:云洗爵献工,辟正主也者,案郷饮酒、郷射云大师则为之洗,谓君赐之乐者,其余工不为之洗,是正主法。今此工六人皆为之洗,故云辟正主也。必知同洗者,以其更无别献之文,故知同洗也。云献不用觚,工贱,异之也者,燕礼、大射献賔、献卿大夫皆用觚,而献工用爵,故云异之。郷饮酒、郷射献同用爵者,变于君故也。云大师无瑟,于是言左瑟者,节也者,上言献工,下云一人拜受爵,则六人皆在工内,而云工不兴左瑟,于是明大师亦入左瑟中,故须云大师无瑟。于是言左瑟者,以其六人揔,当献酒之节,故揔入左瑟,文不谓有瑟也。 一人拜受爵。 注谓大至于席。 释曰:云谓大师也。言一人者,工贱,同之也者,郷饮酒、郷射云大师则为之洗,则知此一人谓大师。不言大师,对君工贱,不异其文,故同之而云一人也。 主人至脯醢 注辄荐之变于大夫。 释曰:案上文云辩献大夫,遂荐之,此工得献,不待辩辄荐之,故云变于大夫也。 使人相祭 注使人至祭酒: 释曰:知祭荐,祭酒者,此文承一人受爵荐脯醢之下,明二者皆祭也。若下文众工直祭酒,不祭脯醢也。 大师至于后。 注鼓北至六寸。 释曰:知鼓北是西县之北者,以其下文大师、少师始迁向东,明此降者降在西县之北可知。云言鼔北者,与鼓齐面,余长在后也者,案前列乐县之时,鼓在镈南,今不言在钟磬之北,遥据鼓而言之者,欲取形大,又面向东,工亦面向东,故遥取鼓面也。言余长在后者,欲见鼔长六尺六寸,工面与鼓面齐,鼓有余长,在人后矣。言此者,工与鼓前面齐,后面不齐之意也。云群工陪于后,三人为列也者,大师、少师二人,上工四人。今若立时,三人为列,大师后有工二人,少师后亦有工二人,故云三人为列也。云于是时,小乐正亦降立于其南,北面者,亦约迁乐于东方,工西面,乐正北面。言亦者,亦东方也。云工立,仆人立于其侧,坐则在后者,亦约迁乐东方时面位得知也。云考工记曰,鼓人为臯陶,长六尺有六寸者,彼云韗人为臯陶。先郑云韗,书或为?。玄谓?者,以臯陶名官,?即陶字,从革。今云鼔人者,误,当作?人。?人掌鼔,后人误言鼓,鼓人自在地官掌教六鼓矣。云为臯陶者,鼓木之名,其穹隆二十版,谓鼓木长六尺六寸。贾侍中彼解为晋鼓,引之者,证鼓东西长工齐前面于后有余之义也。 乃管新宫三终。 注管谓至之中 释曰:云管谓吹簜者,此云管,上云簜,故郑合为一事解之。云其篇亡,其义未闻者,以其堂下诗,故与由庚之等同亡。但上由庚、由仪之等有序无诗,同云有其义而亡其辞,此则辞义皆亡,故云其义未闻。云笙从工而入者,案燕礼云笙入,立于县中,有笙入之文,此上下不见笙入之文,故知笙从工而入也。上云簜解为竹,谓笙箫之属,竹即管也。今此经云管巳解簜为管,复云笙从工而入者,燕礼记云下管新宫,笙入三成,则吹管者亦吹笙,故兼言笙,欲见笙管相将也。云立于东县之中者,燕礼笙入立于县中,则于此县而言,此辟射位,故知立于东县之中也。 卒管至上坐。 注不言至其南。 释曰:工人前不即迁于东者,为管笙所作,不以无事乱有事,故待卒管。大师乃东坫西面北上坐,不言去堂逺近,当如郷射迁工阼阶下之东南,堂前三笴,西面北上。云不言县北,统于堂也者,上云鼓北,不统于堂者,彼权立,非正位故也。 摈者至司正。 注三爵至法也。 释曰:自此尽北面立,论将射,立司正察仪安賔之事。 注奠觯至多也。 释曰:燕礼及此君礼,司正不以觯升而奠之于地,比郷饮酒及郷射为显,其威仪多自此巳后,还与二郷同也。司射至钩弦 注司射至作接。 释曰:自此至于次,论射事将至,誓射者及比三耦之事。云司射,射人也者,案燕礼射人告具,注云:射人主此礼,以其或射。又云:射人纳賔。又云:射人请立司正。公许,射人遂为司正。则射人、司正一人也。又云:乃荐司正与射人一人。注:天子射人、司士皆下大夫二人,诸侯则上士,其人数亦如之。又曰: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注:大射正,射人之长。此篇云射人告具,又曰大射正摈,自此以后,皆止云摈。

摈者自阼阶下请立司正,公许,遂为司正。则此篇司正与大射正为一人也。下云公就物,小射正奉决、拾以笥,大射正执弓,注云:大射正舎司正,亲其职,乃荐司正。注云:司正,大射正是也。云耦次在洗东南者,此无正文,案郷射记云:设楅,横奉之,南面坐奠之,南北当洗。此下云三耦出次,西行,拾取矢,又当北行向楅,则次在洗东南矣。云方持弦矢曰挟者,以矢横为方,郷射记云凡挟矢,于二指闲横之是也。

自阼至请射。注为政至射礼。 释曰:云为政,谓司马也者,案大宰云: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是为政谓司马也。云司马,政官,主射礼者,其属有射人,主射事,故司马政官主射礼也。 遂告至大夫。 注因告至为于。 释曰:云不足,则士侍于大夫,与为耦也者,是以曲礼云君使士射,注谓以备耦是也。 遂适至射器。 释曰:命谓司射命之也。言有司,则前文司士戒士射与賛者,注云谓士佐执事不射者是也。郷射西阶前西面命弟子纳射器,此言东面者,君在阼,冝向之,故东面。右顾者,以其有司是士,士在西阶南东面,是以右顾向之。 射器至而俟。 注中闾至作待。释曰:云中,闾中筭器也者,郷射记云于郊则闾中,据此大射,故知闾中,中所以盛筭,故云筭器也。云司射矢亦止西堂下者,下文云司射卒诱射,遂适堂西,改取一个挟之是也。若然,司射有矢无弓,在堂西有弓者误。或则据司射将献释获者,适阼阶西,去扑,适堂西释弓,脱决拾,是时弓在西堂下也。 工人至莅之。 注工人至之长。 释曰:知工人、士与梓人皆司空之属,能正方圜者,冬官虽士,不知官属之号,见今考工记有三十官,有梓人之官,此工人士又与梓人同事,故知冬官未亡时属司空也。云能正方圜者,以工巧之能知也。缋人职云:火以圜,土以黄,其象方。梓人职张五采之侯之?。是知方圜也。云一从一横曰午,谓画物也者,则上文横与距随是也。但未知从者横者若为用丹,若为用墨,或科用其一。云午十字,谓之先以左足履物,右足随而并立也。云度尺者,即郷射记从如笴三尺,横如武尺二寸是也。 卒画至阶下。 注埽物至堂下。 释曰:知工人、梓人、司宫位在北堂下,虽无正文,南方不见有位,其人?降自北阶,明位在北堂下。 太史至听政。 注中未至东面。 释曰:注引郷射者,欲见太史位之所在在此也。 司射至许诺。 注誓犹至作辞。 释曰:卑者尊者射不异侯。言此者,以其誓云君射大侯,大夫射参侯,士射干侯。恐与尊为耦,亦各射已侯,故覆言此。賔与君为耦,同射大侯;士与大夫为耦,同射参侯。以其既与尊者为耦,不可使之别侯。别侯者,则非耦?故也。 遂比三耦。 注比选至东面。 释曰:云不言面者,以下云面,故决之。云大夫在门右北面,士西方东面者,仍依朝位,以其设朝之班位以来,其位未改,明知司射命誓及比次,须还依旧位,司射面皆向之而比次也。若耦及侯数,天子大射、賔射六耦三侯,畿内诸侯则二侯四耦,畿外诸侯、大射、賔射皆三侯三耦。但诸侯畿外、畿内各有一申一屈,故畿外三侯逺尊得申,与天子同,三耦则屈。畿内二侯近尊则屈,四耦则申。若燕射,则天子诸侯例同三耦一侯而巳,以其燕私屈也。若卿、大夫、士,例同一侯三耦。略言之,数备礼记射义也。 三耦至北上。 注未知至为立。 释曰:云未知其耦者,下经始命之,故云未知其耦。若然,此经巳言面位者,三耦虽未知与谁为耦,要知为三耦,故立于此。 司射至于次。 注取弓至蔽处。 释曰:云取弓矢不拾者,次中隐蔽处者,对郷射堂西显露之处拾取矢也。 司射至诱射。 注搢扱至诱人。 释曰:自此至东面,论司射诱射之事。此射人诱射与郷射同,但郷射往阶西取弓矢,此则入次取弓矢为异。然此云入次,搢三挟一个,则巳前皆挟乗矢不改,郷射亦然。引论语者,彼夫子教弟子学问事,司射教人射事虽不同,同是教法,故引为证也。 注不南至背卿。释曰:案郷射诱射,射卒,南面揖者,彼尊东,或公或卿大夫,位同不别,故司射不特尊之。此大射辨尊卑,尊东唯有天子命卿,其余小卿及大夫皆賔西,故特尊之,不背之也。 注扑所至之西。 释曰:云于是言立,著其位者,案郷射、司射先立所设中之西南,三耦从之,立于西南,司射却就之,搢三挟一个,乃诱射。此则诱射卒,乃始来就位者,由此有次,就次取弓矢,射讫,无事乃于此立,故云于是言立,著其位也。引郷射记者,此不言司射?弓矢之处,引之,证此与彼记文同也。 司马至负侯 注司马至为旌。 释曰:自此尽而俟,论司马师命服不负侯之事也。引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者,欲见诸侯亦三侯,亦使服不氏与徒为获者也。云折羽为旌,周礼司常文。 司射反位, 释曰:此不言先反位者,为三耦始出次,未有次前位,无所先,故不言先也。 注上射至闲也。释曰:云上射在左,便射位也者,郷射亦云上射在左,不云便射位者,彼东面位,上射在北,故在左,不取便射位之义。此次北西面位,亦上射在北,居右,故上射须在左,以其发位并行,及?北面就物位,皆言居左。履物南面,上射乃在右,故云上射在左,便射位也。 注视侯至十尺。 释曰:弓二寸以为侯中。参侯七十弓,故侯中十四尺。干侯五十弓,故侯中十尺。 司马至去侯。 注司马至物闲。 释曰:云司马正,政官之属者,非大司马,大司马之下属大司马,故云司马属。案天子有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此虽诸侯礼,亦应有小司马,号为司马正也。知适下物,由上射后东过也者,案郷射司马命去侯时,由上射后过至下射西,西南面扬弓命去侯,故引郷射,证此亦在物闲西南面也。 负侯至声止: 注宫为至为磬 释曰:云宫为君,商为臣,乐记文。云声和相生者,宫生征,征生商,而云相生者,虽隔征,亦是相生之义也。云声和者,宫数八十一,商数七十二,弹宫则商应,故云声和也。引郷射者,彼臣礼下云诺声不绝,不言宫商,引之,证与此不同之意。 授获至而俟, 注大侯至非也 释曰:云大侯,服不氏负侯,徒一人居乏,相代而获者,上注引周礼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是以郑分之于三侯之上。大侯尊,故使服不氏与一徒居乏,自余徒三人分之于二侯,徒以少一人,不得相代也。引郷射者,此文不具,冝与彼同。 司马至反位。 注拾遂至之南。释曰:引郷射者,于此司马不言位,冝与郷射同,故引为证。 获而未释获。 注但言至为舎。 释曰:云但言获,未释筭者,郑注郷射云但大言获,此注不言大,省文也。 上射至反位, 注上射至皆袒。 释曰:云上射降三等者,诸侯阶有七等,言三等者,欲明下射中等,是降一等之上下。下射过向西畔,由右,故上射至地待之,乃得二人并行,上射于左也。云与?射者相左,交于阶前者,降射者仍南行,故得阶前交往来也。云上射于左,由下射阶上少右,乃降待之者,此郑解在阶下,而上射得在左之意,由下射阶上少右,向西畔乃降,上射于地待之,故并行时,得上射在左也。云凡射皆袒者,案郷射命三耦,各与其耦让取弓矢,拾,三耦取弓,遂至卒射,云脱决、拾,袭而俟于堂西,南面。此则前遂命三耦取弓矢于次,不言袒,至此亦言袭,故须言凡射皆袒、决在此不见袒,亦袒可知也。 三耦至反位。 释曰:云司射去扑,?于西阶西,适阼阶下,北面告于公者,案郷射司射去扑,?于西阶之西,?堂,北面告于賔,曰:三耦卒射。注云:去扑乃?,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侧。此不升堂而在阼阶下,而亦去扑者,尊公故也。 司马至相左。 注:出出至适次。 释曰:自此至兴反位,论取矢设楅。云出于次也,袒时亦适次者,以此而言,则袒时入次,今更出次,知不在位上袒而入次取弓者,凡袒、袭皆隐处。郷射无次,司马适堂西,袒,执弓矢,不在位。此大射有次,明入次袒,不在位可知。注此出至降之。 释曰:此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后而降之者,郷射文。此亦然,故引为证也。 小臣至为毕。 注毕所至东肆。 释曰:云毕,所以教助执事者,以毕是助载鼎实之物,故司马执弓为毕以指授,若周礼执殳以为鞭度然。引郷射礼文者,证经设楅,故亦当洗。 司射至于公注?扑至闻之。 释曰:自此尽未降,请君行第二畨射并命耦之事。云?扑者,将即君前,不敢佩刑器也者,上以去扑告君,不注,至此乃注者,彼告在阼阶下逺君,故不注。至此升堂乃注,义与彼同也。上不升者,以告以三耦射,射卒事缓,故在下。此告欲诸公卿大夫徧闻也,故升。但升者是其正,故郷射升堂,大射告公,故前在堂下,此升者,欲公卿闻之故也。 司射至北上。 注。适次至面立。 释曰:云告于大夫曰:请降者,以诸公卿在上,故请大夫降。郷射降,告主人与賔为耦,遂告于大夫,又曰:賔,主人与大夫皆未降。注云:言未降者,见其志在射。大夫未降者,彼臣礼,主人与賔皆卑,故大夫未降,与此异也。云适次,由次前而北,西面立者,上云司射等适次,谓入次中。此适次者,大夫降自西阶,东行适次,所过向堂东西面立,因过次为适次,非入次也。 司射至为上 注为上至之上。 释曰:云为上,居群士之上者,若是士与大夫之尊者为耦,故居群士之上也。郑云群士之上者,既为上射,恐在大夫之上,故云群士之上。是以下注云:士虽为上射,其辞犹尊大夫也。若然,国皆有三卿、五大夫,三耦,六人而巳,而云使士为耦者,卿大夫或有故,或出使,容其不足,使士备耦之法也。 注言未至在射。 释曰:言未者,后当降,故云未也。若终不射,不得言未,是以郷射记云:众賔不与射者,不降。

注:不以无事乱有事。是不射不得云未也。 遂命至挟之。 注:此命至未讫。 释曰:自此尽袭反位,论命拾取矢之事。郑知此是命入次之事者,上来未有三耦入次袒、决、遂之事,又下文乃云一耦出,明此是命入次之事。若然,司射命讫,当反位,不言者,以其三耦入次,出,乃当作取矢,待作取矢,即是事未讫,故不言反位也。仍未知令入次之后,未出之闲,且在西方位,且在阶下位,二者虽无文,以事缓急言之。三耦入次,出则作之,宜在阶下位,于义可也。又郷射云司射反位者,司射反位,则有三耦位,得言反位。此曰射位,在西方,去次逺,又曰射位,若阶下去次亦逺,不得言反,故不言也。 上射至面揖, 注横弓至为阻。 释曰:云左还,反其位,母周,右还而反东面也者,母周者,左还行至位,即位,右还而反东面,是还不周也。云君在阼,还周,则下射将背之者,上射左还,巳还背君,而据下射而言者,上射去君逺,故据下射而言。以其下射若右还周为背君,若左还向东覆,即右还西面,是不背君,周即背故也。 下射至面揖。 注横弓至便也。 释曰:云横弓亦南踣弓也者,谓南踣弓,以左手仰执弓里,以覆右手,于弓表向下取矢,亦便也。上射、下射俱南踣弓者,取背君向南为顺故也。 兼挟至面揖, 注内还至可也。 释曰:云不皆右还,亦以君在阼,嫌下射,故左还而背之者,若上下俱向内,是相向为顺。若上射左还,是不故背君。若下射右还,背君少,亦左还。初时面向君,转身南向,背君多,似故背君,故不左还也。云上以阳为内,下以隂为内,因其冝可也者,上射东面左还时,以左手还取东相阳,方为内。下射西面右还时,以右手还取西相隂,方为内,随其隂阳,得左右相向,是因其冝也。揖以至于左。 注以犹至东面。 释曰:云言以者,耦之事成于此,意相人耦也者,揖不须言以,今云以者,必有义意,故郑云言以者,耦之事成于此,谓成于此拾取矢,以其取矢后一畨了,更无事,故云成于此,人意相存耦也。云上射转居左,便其反位也者,位在次北西面,是以上射居左,至次北右还西面便也。云上射少北乃东面,知不少南者,以其次在楅东南,北面揖时,巳在次西面,故知上射少北,乃东面,得东当次也。 大史至而俟 注先犹至南末。 释曰:此不见执筭之人,案郷射命释获者,释获者执鹿中,一人执筭以从之。彼臣礼官少,释获者自执中设之,尚使人执筭,况国君官臣多,大史不自执中,岂得自执筭?明亦使人执之。云小臣师退,反东堂下位者,其位以见篇首也。引郷射者,证筭以南末为顺也。 司射至不与 注离犹至作魁。 释曰:中谓中侯,注不言可知。云离犹过也,猎也者,谓矢过猎,因著维与纲二者,云侯有上下纲,其邪制躬舌之角者为维者,案梓人云:上纲与下纲出舌㝷縜寸焉。注:纲所以系侯于植者也。上下皆出舌一㝷者,亦人张手之节也。郑司农云:縜笼纲者,维持侯者。若然,则纲与维皆用绳为之,又以布为縜笼纲,然后以上个下个边缀著縜,两头以纲系著植。维者,于上个下个上下躬两头皆有角,又以小绳缀角系著植,故矢或离纲,或离维也。云或曰维,当为绢,绢,纲耳者,郑更为一解,绢则维也。云绢,纲耳者,以绢为纲耳,离著绢也。云众当中鹄者,大射鹄,则梓人云张皮侯而栖鹄是也。唯公至皆获。 注植中至释获。 释曰:云中三侯皆释获,则离维纲及扬触梱复亦释之,不言者,以中为主也。 注传告服不。 释曰:据在大侯而言。告服不,则参侯、干侯告可知。举逺见近 司射至反位。 注贯犹至作?。 释曰:案上文离维纲,公则释获言之,则此云不中不释筭者,据除君而言也。仪礼䟽卷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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