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随州诗后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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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20:21

刘随州诗后序

刘随州诗,唐州刺史刘公长?作也。公举进士,任监察御史,终刺随州。公平时所遇虽不同,然一吟一咏,无不本之性情,恊之音律,家数精妙,顾自有不必论者。去随之后, 其治者亦尝镌公之诗以遗世。又不幸何时为识者取去,遂使随之民得藏其本者不一二家,至今恨之。今年丙子,宜兴汤君来判是州,至之日,莅政临民,一以公所为为法。暇则取公之诗而诵之,若有所授受而心得者,因命刻之以传?。其间采摭不能尽俻,是亦歴乆聚散之常耳。何况世之诗赋词章,苟无关于世教者,虽连篇累牍,亦若无补。若汤君刻公此诗,何异精金羙玉,可以资世。虽锱铢之㣲区。足为终身好爱。又何必以区区之遗为意哉。昔国子司业能以诗训后进。韩子尤以为与二䟽无异意。今汤君能以公之诗训人。又有意于公之治。他日盛羙。未必不有如公之可纪者。公之绩更歴于唐前序述之俻矣。故不复赘。兹特序汤君之用心,与夫事之始末如此云。峕正徳丁丑二月朔日,随州儒学训导玉山陈清书

后序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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