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部章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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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3:08

肝部章第十一

肝部之宫翠重裹。

木宫也,肝色苍翠,大小相重之象也。

下有青童神公子。

肝,东方木位,主青。故曰:青童左位为公子。公子,一名含明。上有华盖,故曰下。

主诸关镜聪明始。

于时主春,青阳之本始于窍主目,五行之关镜也,故田聪明之始。

青锦披裳佩玉铃。

青锦,肝之色。玉铃,白脉垂之象也。升玄经云:三天玉帝,蔕火玉之珮。素灵经云:灵耀君衣青锦单裳。皆神仙之服也。

和制魂魄津液平。

内指事也。东春和煦,万物生成。

外应眼目日月清。

肝位属眼,象日月明。

百疴所钟存无英。

左为无英,肝神在左,故存之。有本为无英。无英者,物生之象也。

同用七日自充盈。

五藏兼存,故言同用。七日为一竟。一竟,一复也。故周易曰七日来复是也。

垂绝念神死复生。

存念青衣童子形。如上说。

摄魂还魄永无倾。

太微灵书云:每月三日、十三日、二十三日夕,三魄弃身游外,摄之者当仰眠,去枕伸足,交手心上,瞑目,闭气三息,叩齿三通,存心中有赤气如鸡子从内出于咽中,赤气转大覆身变成火,以烧身使币,觉体中小热,呼三魂名曰爽灵、胎光、幽精,即微呪曰:太微玄宫,中黄始青。内炼三魂,胎光安宁。神寳玉室,与我俱生。不得妄动,鉴者太灵。者欲飞行,唯诣上清。若有饥渴,得饮玄水玉精。又每月朔、望、晦日,七魄流荡,交通鬼魅。制检还魄之法,当此夕仰眠仲足,掌心掩两耳,令指相接于项上,闭息七遍,叩齿七道,心存鼻端白气如小豆大,须臾渐大,冠身上下九重,气忽变成两青龙在两目中;两白虎在两鼻孔中,皆向外;朱鸟在心上,向人口。苍龟在左足下;灵蛇在右足下;两玉女者锦衣,手把火光,当两耳门。毕,咽液七遇,呼七魄名曰:尸狗、伏矢、雀隂、吞贼、非毒、除秽、臭肺。即微呪曰:素气九四,制魄邪奸。天兽守门,娇女执关。炼既和柔,与我相安。不得妄动,看察形源。若有饥渴,听饮月黄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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