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固安州官吏尅落塩折粟价钱事状

轻识古籍

2024-02-06 03:35

弹固安州官吏尅落塩折粟价钱事状

今察到固安州官吏将至元三年塩变粟数作至元四年塩粟,见在报过大兴府,依巳报四年粟价毎石四钱五分追钞。其固安州却分出三年粟数,依当年粟价毎石六钱追钞。为此,就责司吏张安仁状供:当元系司吏于仲渊䓁将三年支不尽粟六千四百四十四石二升作四年,见在报过。在后緫府依四年粟价毎石四钱五分追要钞数。此时照出三年粟数并价直,于前州官刘州判处啇量䝉,拟定三年粟数,止依当年粟价每石钞六钱追収,见收到钞二千七百两五钱四分。得此文状,扣筭得三年,比四年粟价每石多钞一钱五分,计多余钞一十九定十六两六钱。据此,合行紏

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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