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赠官文

轻识古籍

2024-02-05 19:07

告赠官文

某罪逆不天,未及伸区区鸟乌之养,而奄罹酷罚,大息未报,永怀身之忧,一念及此,心肺摧裂。恭承余训,备官于朝。乃绍兴七年歳在丁巳,天子有事于明堂,祗见天地,以祖宗配。发号赦天下,追荣百执事,有列位于外朝之亲。而某方备数馆阁,于是赠先考承事郎,先妣太孺人。今既三年矣。方系官于兹,若朝夕未以旷败,即罪而得去朝廷,当躬持封冡诏书及命服以告于垄下。南望楸梓,长号雨泣,谨因柽之。政和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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