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志
共 4883字,需浏览 10分钟
·
2024-02-05 05:20
历志
案:五代修历法,知晋马重绩调元历、周王朴钦天历,五代会要所载甚畧,盖因知历者稀,莫能是正也。薛史载钦天历用数,为欧阳史所本,其字句异同,彼此可互证云。志二古先哲王受命而帝天下者,必先观象以垂法,治历以明时,使万物服其化风,四海同其正朔,然后能允厘下土,钦若上天。故虞舜之绍唐尧,先齐七政;武王之得箕子,首叙九畴。皇极由是而允兴,人时以之而不忒。历代已降,何莫由斯。粤自轩黄,肇正天统,岁躔辛卯,歴法时成。故黄帝始用辛卯历,颛顼次用乙卯历,虞用戊午历,夏用丙寅历,商用甲寅历,周用丁巳历,鲁用庚子历,秦用乙卯历,汉用太初历、四分历、三统历,凡三本。魏用黄初历、景初历,凡二本。晋用元始历、合元万分历,凡二本。宋用大明历、元嘉历,凡二本。齐用天保历、同章历、正象历,凡三本。后魏用兴和历、正光历、正元历,凡三本。梁用大同历、乾象历、永昌历,凡三本。后周用天和历、丙寅历、明元历,凡三本。隋用甲子历、开皇历、皇极历、大业历,凡四本。唐用戊寅历、麟德历、神龙历、大衍历、元和观象历、长庆宣明历、宝应历、正元历、景福崇玄历,凡九本。洎梁氏之应运也,乘唐室陵迟之后,黄巢离乱之余,众职未修,三辰孰验,故当时岁历犹用宣明、崇元二法,参而成之。及晋祖肇位,司天监马重绩始造新历,奉表上之,云“臣闻为国者,正一气之元,宣万邦之命,爰资历以立章程。长庆宣明,虽气朔不渝,即星躔罕验;景福崇玄,纵五历甚正,而年差一日。今以宣明气朔,崇元星纬,二历相参,方得符合。自古诸历,皆以天正十一月为岁首,循太古甲子为上元,积岁弥多,差阔至甚。臣改法定元,创为新历一部二十一卷,七章上下经二卷,算草八卷,立成十二巻。取唐天宝十四载乙未立为上元,以雨水正月朔为岁首,谨诣合门上进。”晋高祖命司天少监赵仁锜、张文皓、秋官正徐皓、天文参谋赵延乂、杜升杜崇龟等,以新历与宣明、崇元考核得失,俾有司奉而行之,因赐号调元历,仍命翰林学士承旨和凝撰序。其后数载,法度寖差。至周显德二年,世宗以端明殿学士、左散骑常侍王朴明于历算,乃命朴考而正之。朴奉诏岁余,撰成钦天历十五巻上之。表云:臣闻圣人之作也,在乎识天人之变者也。人情之动,则可以言知之;天道之动,则当以数知之。数之为用也,圣人以之观天道焉。岁月日时,由斯而成;阴阳寒暑,由斯而节;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为国家者,履端立极,必体其元;布政考绩,必因其岁;礼动乐举,必正其朔。二农百工,必授其时;五刑九伐,必顺其气;庶务有为,必从其日月。六籍宗之为大典,百王执之为要道。是以圣人受命,必治历数,故得五纪有常度,庶征有常应,正朔行之于天下也。自唐而下,凡历数朝,乱日失天,垂将百载,天之历数,汨陈而已矣。今陛下顺考古道,寅畏上天,咨询庶官,振举坠典。以臣薄游曲艺,尝涉旧史,遂降述作之命,俾究推测之要。虽非能者,敢不奉诏。乃包万象以立法,齐七政以立元,测圭箭以候气,审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迟疾以推星。考黄道之斜正,辩天势之升降,而交蚀详焉。夫立天之道,曰阴与阳,阴阳各有数,合则化成矣。阳之策三十六,阴之策二十四,奇偶相命,两阳三阴,同得七十二,同则阴阳之数合。七十二者,化成之数也,化成则谓之五行之数。五行得朞之数,过者谓之气盈,不及谓之朔虚,至于应变分用,无所不通,所谓包万象矣。故以七十二为经法。经者常也,常用之法也。法者数之节也,随法进退,不失旧位,故谓之通法。以通法进经法,得七千二百,谓之统法。自元入经,先用此法,统历之诸法也。以通法进统法,得七十二万,气朔之下,收分必尽,谓之全率。以通法进全率,得七千二百万,谓之大率,而元纪生焉。元者,岁月日时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正之宿,当盈缩先后之中,所谓七政齐矣。古之植圭于阳城者,以其近洛故也。盖尚慊其中,乃在洛之东偏。开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国,北距横野军,中得浚仪之岳台,应南北弦,居地之中。皇家建国,定都于梁。今树圭置箭,测岳台晷漏,以为中数。晷漏正,则日之所至,气之所应得之矣。日月皆有盈缩,日盈月缩,则后中而朔;月盈日缩,则先中而朔。自古朓朒之法,率皆平行之数。入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伦。皇极旧述,则迂回而难用。降及诸历,则踈远而多失。今以月离朓朒,随历较定,日躔朓朒,临用加减。所得者入离定日也。一日之中,分为九限,逐限损益,衰稍有伦,朓朒之法,所谓审矣。赤道者,天之弦带也。其势圆而平,纪宿度之常数焉。黄道者,日轨也。半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去赤道极远二十四度。当与赤道交,则其势斜;当去赤道远,则其势直。当斜则日行宜迟,当直则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后加其度,二至前后减其度。九道者,月轨也。其半在黄道内,半在黄道外,去黄道极远六度。出黄道谓之正交,入黄道谓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则比黄道益斜。若正交在春分之宿,中交在秋分之宿,则比黄道反直。若正交、中交在二至之宿,则其势差斜。故较去二至二分远近,以考斜正,乃得加减之数。自古虽有九道之说,盖亦知而未详,空有祖述之文,全无推步之用。今以黄道一周,分为八节,一节之中,分用九道,尽七十二道而复,使日月之轨,无所隐其斜正之势焉。九道之法,所谓明矣。星之行也,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去日极远,势尽而留。自古诸历,分段失实,隆降无准。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唯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为入历之数,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定逐日行分,积逐日行分以为变段,于是日疾渐而迟,势尽而留,自留而行,亦积微而后多。别立诸段变历,以推变差,俾诸段变差际会相合,星之迟疾,可得而知之矣。自古相传,皆谓去交十五度以下,则日月有蚀,殊不知日月之相掩,与暗虚之所射,其理有异焉。今以日月径度之大小,校去交之远近,以黄道之斜正,天势之升降,度仰视旁视之分数,则交亏得其实矣。乃以一篇步日,一篇步月,一篇步星,以卦候没灭为之下篇,都四
篇,为历经一卷、历十一卷、草三卷,显德三年七政细行历一卷。臣检讨先代图籍,今古历书皆无蚀神首尾之文,盖天竺胡僧之祅说也。近自司天卜祝小术,不能举其大体,遂为等接之法,盖从假用以求径捷,于是乎交有逆行之数。后学者不能详知,便言历有九曜,以为注历之恒式,今并削而去之。昔在唐尧,钦若昊天,陛下亲降圣谟,考历象日月星辰,唐尧之道也,其历谨以“显德钦天”为名。天道玄远,非微臣之所尽知,但竭两端,以奉明诏,踈略乖谬,甘俟罪戾。世宗览之,亲为制序,仍付司天监行用,以来年正旦为始,自前诸历并废。其歴经一巻,今聊纪于后,以备太史氏之周览焉。显德钦天历经
演纪上元甲子距今显德三年丙辰,积七千二百六十九万八千四百五十二。钦天统法:七千二百
钦天经法:七十二
钦天通法:一百
钦天步日躔术
岁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轨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八百四十四朔率:二十一万二千六百二十
岁策:三百六十五 一千七百六十轨策:三百六十五 一千八百四十四岁中:一百八十三 四千四百八十轨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五百二十二朔策:二十九 三千八百二十
气策:一十五 一千五百七十三
象策:七 二千七百五十五
周纪:六十
岁差:八十四
辰则:六百八刻二十四
钦天步月离术
离率:一十九万八千三百九十三交率:一十九万五千九百三十七
离策:一十七 三千九百九十三交策:二十七 一千五百二十七
望策:一十四 五千五百一十
交中:一十三 四千四百六十三
离朔:一 七千二十七
交朔:二 二千二百九十二
中准:一千七百三十六
中限:四千七百八十
平离:九百六十三
程节:八百
钦天步五星术
岁星周率:二百八十七万一千九百七十六变率:二十四万二千二百一十五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一
周策:三百九十八 六千三百七十六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八十
变段 变日 变度变历
晨见 一十七三
二
顺迟 二十五二
一
退迟 一十四一
空
退疾 二十七四
一
后留 二十六
顺疾 九十 一十六
一十一
顺疾 九十 一十六
一十一
前留 二十六
退疾 二十七四
一
退迟 一十四一
空
顺迟 二十五二
一
夕伏 一十七三
二
荧惑周率:五百六十一万五千四百二十二
变率:二百九十八万五千六百六十一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周策:七百七十九六千六百二十二
历中: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八十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七十三五十三
五十
顺疾 七十三五十一
四十八
次疾 七十一四十六
四十四
次迟 七十一四十五
四十二
顺迟 六十二一十九
一十八
前留 八
退迟 一十 一
空
退疾 二十一七
二退疾 二十一七
二退迟 一十 一
空后留 八
顺迟 六十二一十九
一十八
次迟 七十一四十五
四十二
次疾 七十一四十六
四十四
顺疾 七十三五十一
四十八
夕伏 七十三五十三
五十
镇星周率:二百七十二万二千一百七十六变率:九万二千四百一十六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五十九周策:三百七十八五百七十六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七十九变段 变日 变度 变歴
晨见 一十九二
一
顺疾 六十五六
三
顺迟 一十九空
空
前留 三十七
退迟 一十六空
空
退疾 三十三二
空退疾 三十三二
空退迟 一十六空
空
后留 三十七
顺迟 一十九空
空
顺疾 六十五六
三
夕伏 一十九二
一
太白周率:四百二十万四千一百四十三
变率:四百二十万四千一百四十三
历率:二百六十万九千七百五十
周策:五百八十三六千五百四十三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七十五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歴
夕见 四十二五十三
五十一
顺疾 九十六一百二十一
一百一十六
次疾 七十三八十
七十七
次迟 三十三三十四
三十二
顺迟 二十四一十一
一十一
前留 六
退迟 四一
空
退疾 六三
一
夕伏 七四
一
晨见 七四
一
退疾 六三
一
退迟 四一
空
后留 六
顺迟 二十四一十一
一十一
次迟 三十三三十四
三十二
次疾 七十三八十
七十七
顺疾 九十六一百二十一
一百一十六
晨伏 四十二五十三
五十一
辰星周率: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三十五
变率: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三十五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
周策:一百一十五六千三百三十五
历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
变段变日 变度变歴
夕见一十七三十四
二十九
顺疾一十一一十八
一十六
顺迟一十六一十一
一十前留二
夕伏一十一六二
晨见一十一六二
后留二
顺迟一十六一十一
一十顺疾一十一一十八
一十六
晨伏一十七三十四
二十九
旧五代史卷一百四十攷证
志二歴志正元歴案玉海作正统五代会要作正元五行得期之数五行原本讹五之今据五代会要改法者数之节也法原本讹百今据五代会要改正以通法进统法得七十二万千二百万攷下文以通法进全率得七千二百万谓之大率则此当云以通法进统法得七十二万谓之全率原本全率之数倂作大率之数盖传写之讹今据欧阳史改正
钦天步月离术离策二十七二十七原本讹作一十七案以统法除离率得二十七日及余分今据欧阳史改正
交中一十三四千三百六十三四千三百原本讹作四千四百案交策半之为交中当从欧阳史作四千三百今改正
钦天步五星术岁星歴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一案七百六十一欧阳史作九百六十六非也据歴率半之为歴中后此互订此条当以是书为正歴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案小分八十九原本作九十六非也据歴中倍之为歴率倍八十九适得大分一小分七十八此条当以欧阳史为正今据改
太白周策五百八十三案原本作周策五百八十三万攷周率满统法得周策五百八十三日及余分万字系衍文欧阳史亦无万字今删去歴中一百八十二案原本作歴中一百八十二万攷歴率半之满统法得歴中一百八十二日万字系衍文欧阳史亦无万字今删去
旧五代史卷一百四十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