劄子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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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05

劄子

论中书录黄昼黄舍人不书检

臣?掌书,命中书吏以录黄昼黄并检赴臣签书。其检中书舍人称臣书名,而侍郎押字。至录黄昼黄,然后侍郎舍人皆称臣书名。臣曽廵?言检草舎人称臣书名,而侍郎押字,恐扵理尚有未尽。且录黄昼黄并检一躰相湏而成,当书之官,未有可以一书一否也。况录黄侍即舎人,皆称臣书名者,事君之体固然也。其检舍人不书,欲以为别异执政乎。则录黄昼黄并检一体相湏而成事君之体扵例当一一书之间,方其严上,则未有可以复伸下也。伏㝷故事,中书舍人分押尚书六曺,天下众务无不関决,其各执?见,谓之五花判事。故唐太宗尝谓侍臣曰、中书门下机要之司。詺?有不便者。皆须执论。比来遂无一言駮论。若准书詺?行文书而巳。人谁不堪。今舍人不押六曺。惟掌书命。而事干书命者。又不书检?㝷故事未有可㩀而然也。或谓事干书命者。有除改行遣因依。故舍人不当书检。然向来书检巳连除改因依,况除改因依参扵典故,即无舎人不得预闻之理。臣详本朝之制,官司佐属盖有得书检而不得书行移文字者,未有得书行移文字而不得书检者,此又扵理可疑。臣固非欲书检也,顾绿聀分,不敢苟止,伏乞攷详理体,断自圣裁,令臣得以遵守。取进止请给中书舎人印及合与不合通签中书外省事。

臣检㑹中书外省昨准门下省连到详㝎官制所状内事件,有申明下项:

一、检㑹官制所元豊四年十月七日上殿劄子,元拟门下省印、给事中印、奉圣㫖,门下省印,尚书省印、门下给事中印、中书舎人之印,尚书列曺别具攷定取㫖,余两省官并省务,并用给舎印。

臣今看详,通进司文字,既?给事中,合使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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