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湖院佛殿记

轻识古籍

2024-02-05 11:41

鹅湖院佛殿记

庆暦某年某月日,信州鈆山县鵞湖院佛殿成,僧绍元来请记,遂为之记曰:自西方用兵,天子宰相与士大夫劳扵议谋,材武之士劳于力,农工啇之民劳扵赋歛。而天子尝减乗舆、掖庭诸费,大臣亦往往辞赐钱。士大夫或暴露其身,材武之士或秉义而死,农工啇之民或失其业。惟学佛之人不劳扵谋议,不用其力,不出赋歛食与寝自如也。资其官之侈。非国则民力焉。而天下皆以为当然。子不知其何以然也。今是殿之费十万不巳必百万也。百万不巳必千万也。或累累而千万之不可知也。其费如是广欲勿记其日时其得邪。而请子文者又绍元也。故云耳。元丰类藁卷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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