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寜府建阳县主簿㕔记

轻识古籍

共 537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4-02-05 23:31

建寜府建阳县主簿㕔记

县之属有主簿,秩从九品。县一人,掌县之簿书。凡户租之版,出内之㑹,符檄之委,狱讼之成,皆緫而治之,勾检其事之稽违,与其财用之亡失,以賛令治。盖主簿之为职如此。而予尝窃论之,以为县之治虽狭,而于民实甚亲;主其簿书者秩虽卑,而用人之得失,其休戚于民实甚重。顾今铨曹所领,员以百数,既不容有所推择,而为令者又往往?其政,不以及其属,是以官多不得其人,而人亦不得其职。举天下之县,偶能其官者,计百不一二,然亦不过能取夫户租之版而朱墨之耳。若其他则固不得而与焉,而亦莫或知其职之旷也。建阳县主簿之廨,故在县治西墉下,自建炎中火于盗,而寓于浮屠之舎,距县且三里所。盖主簿之不得司其局者,四十有余年矣。今右通直郎池阳王君某来知县事,则计复焉而未克举。及主簿括苍叶君某至,而 以不得蚤夜其职为忧,乃请于县而卒成之。自经始以至迄事,凡百余日,为屋若干楹,其费得县之羡钱五十万,粟斛百。凡故地之入于民居者,则皆正于旧籍而不之夺也。明年,叶君以书具本末属予记。予佳王君之不?其政,与叶君之能忧其职也,则为推本其所以设官之意,并叙其事而书之,以告来者,俾无旷于其职。既又因叶君之请,取孔子为委吏时语,名其东偏之室曰当斋,其意盖与此相表里云。乾道九年秋八月辛酉朔,新安朱熹记。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