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卷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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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7:39

礼记正义卷第六十三

唐国子祭酒上护军曲阜县开国子臣孔颖达等奉勑撰【缺篇标题】子日至唯终。

正义曰:此一节明在下群臣,无问大小,?须恭敬谨愼。又君无以小臣而谋大事也。

大臣不亲,百姓不宁,则忠敬不足,富贵巳过也者。沈氏云:谓大臣离二,不与上相亲,政教烦苛,故百姓不宁。若其如此,臣不忠于君,君不敬于臣,是忠敬不足所以致然也。由君与臣富贵己过极也。

大臣不治而迩臣比矣者,大臣不肯为君理治职事,由迩近之臣与上相亲比故也。

迩臣不可不愼也,是民之道也者,迩,近也。言亲近之臣,不可不愼择其人。道,谓道路。言迩臣是民之道路,迩臣好则人从之好,迩臣恶则人从之恶也。

君母以小谋大者,言君无得与小臣而谋大臣之事也。母以逺言近者,无得以逺臣共言近臣之事也。

母以内图外者,无得以内臣共图谋外臣之事。所以然者,小大之臣意殊,逺近之臣不同,恐各为朋党。彼此交争,转相陷害,故不图谋也。则大臣不□,臣不疾,而逺臣不蔽矣者,若能如此,则外内情通,小大意合,大怨恨于君也。疾,犹非也。近臣不为人所非毁,而逺臣不被障蔽故也。叶公之顾命曰:母以小谋败大作者,此叶公顾命之书,无用小臣之谋,败损大臣之作。

母以嬖御人疾庄后者,庄后,谓齐庄之后,是适夫人也。无得以嬖御贱人之为,非毁于适夫人。

母以嬖御士疾庄士者,言母得以嬖御之士,非毁齐庄之士。

大夫?士者,覆说言庄士即大夫?之典事者,士事也。注言近以见逺,言大以见小,互言之。

正义曰:言近以见逺,谓言近臣亲比,则逺臣不亲比。云言大以见小,谓大臣不治,小臣治也,故云互言之也。

注大臣至陷害。

正义曰:由大臣执㩲于外,小臣执命于内,或大臣忌小臣,或小臣忌大臣,所以内外交争,若共图谋,转相陷害。故所谋之事,各于其党,与大臣谋大臣,与小臣谋小臣,是各于其党中知其过失审悉也。

注叶公,楚县公、叶公子髙也。

正义曰:知叶公子髙者,左传云丗本文。云临死遗书曰顾命者,约尚书顾命之篇。

子曰至由圣。

正义曰:此节明君不信用臣也。不亲其所贤而信其所贱者,谓在上亲任其所贤有德之人,而信用其所贱无德者。民是以亲失者,言以此化民,民效于上,失其所当亲,惟亲爱群小也。而教是以烦者,言群小被亲既,无壹德政教,所以烦乱也。

诗云:彼求我则,如不我得。此诗小雅正月之篇,剌幽王之诗。言彼幽王初求我贤人,如不得于我,言礼命烦多也。

执我仇仇,亦不我力者,既得贤人执留我仇仇然不坚固,亦不于我上以力而用我。引之者,证不亲其所贤也。

君陈曰:未见圣,若已弗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者,此尚书君陈篇,成王戒君陈之辞也。言凡人未见圣道之时,如似已不能见,既见圣道,亦不能用之也。

子曰至惟终。正义曰:此一节戒愼言之事。小人溺于水者,谓卑贱小人居近川泽者,爱翫于水。溺,覆没也。多为水所覆没,故云小人溺于水,君子溺于口者,言?大夫之君子,以口伤人而致怨恨,遂被覆没,亦如溺于水,不能自治也。

大人溺于民者,大人,谓人君也。由君在上,陵虐下民,则人众离叛,君无所尊,故溺于民也。

?在其所亵也者,言小人、君子、大人等所以被没溺者,?在于亵慢而不能敬愼故。□□夫水近扵人而溺人,□□□□□□□□□□□□□□所□若逺于民,则人不没溺,伹由水近人,则人得用之沐浴,而日日狎习,不复畏惧,或泳之,或游之,无有诫忌,至于洪波浪起,亦犹习以为常,故致覆溺也。

德易狎而难亲也,易以溺人者,德易狎者,言有德之人,初时学其近者浅者,谓言可得,是易可亲狎,至大者逺者,莫测其理,是难可亲也。初时易狎,是易也,终则难亲,是溺人也,故云易以溺人也。

口费而烦,易出难悔,易以溺人者,说德既竟,此还释溺口所由。费,恵也。口虚出言,而无实从之,是口惠也。口惠不难,失在烦数,故云而烦也。无以实言,是易出也。一出言,驷马追之不及,是难悔,必为物所憾,所以有祸。口费易出,难悔被害,是溺人也。

夫民闭于人而有鄙心者,此释溺民所由也。言下民之情,常自闭塞,不通人道,故云闭于人也。而用心鄙诈,故云有鄙心。

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者,既闭塞人道而有鄙诈,卒难告喻,故人君当敬以临之,庶其渐染。若又陵慢,则必怨畔,则国无民君道便丧溺也。民处卑下,易可䙝慢,终致怨畔,是溺人也。

大甲曰:母越厥命以自覆也者,伊尹戒大甲之辞,言无得顚越其教命,以自覆败也。

若虞机张者,虞谓虞人,机谓弩牙。言为政之道,如虞人射兽,先弩牙以张也。往省括于厥度则释者,谓已心往机间,省视箭括,当于所射之度,乃释弦而发矢,故云则释,言为政之道,政教已陈,当以已心省此所施政教,合于群下,然后乃施之也。

兊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者,此尚书篇名,傅说戒髙宗之辞。口为荣辱之主,若出言不当,则被人所贱,故起羞辱也。甲胄,罚罪之器,若所罚不当,反被兵戎所害,故甲胄起兵也。

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者,衣裳在箧,笥当服之以行礼,不可妄与于人。惟所施干戈之事,当自省已身,不可妄加无罪,浪以害人。

大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者,若水旱灾荒,自然而有,非由人失所致,故云天作孽,亦可徙移辟灾,是可违也。

自作孽,不可以逭者,已自作祸物,?怨恨所在而致祸害,故不可逃也。尹吉曰:惟尹躬,天见干西邑夏者,吉当为告,天当为先。言伊尹告大甲云:伊尹,身之先祖,见西方夏邑之君,谓禹也。夏都在亳西,故云西邑也。

自周有终相亦惟终者,周谓忠信,言夏之先君有能□□□□有其终。□□□□ □□ □ □ □□□□证□君德行善则能终也。

注难亲亲之当肃敬如临深渊。

正义曰:言德易狎而难亲,若其终始易亲,则全无溺人之事。由其初则易狎,后则难亲,当恒肃敬,如临深渊水。若不肃敬,则致陷害,故云溺人也。注兊当为说。

正义曰:尚书序云:髙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作说命三篇。是髙宗之臣傅说也。说作书以戒髙宗也。注尹吉至亳西。正义曰:云尹吉者,上经巳解尹吉为尹告,故此云亦诰也。云天当为先者,以天字与先相似,故为先也。云忠信为周者,国语文也。云伊尹言尹之先祖者,郑君不见古文尚书,故云伊尹之先祖。据尚书是大甲之篇,言尹之往先见夏之先君,是身之往先见,非谓尹之先祖也。云伊尹始仕于夏,此时就汤矣者,书序云:伊尹去亳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是始仕于夏也。经云先见西邑夏,故□为诰之时就汤矣。以郑不见古文,谓言尹诰,是伊尹诰成汤,故云此时就汤矣,与尚书同。云夏之邑在亳西者,案丗本及汲冡古文并云禹都咸阳,正当亳西也。及后乃徙安邑,郑以为汤都偃师,为亳邑,则是安邑亦在亳西也。

子曰至曰怨。

正义曰:此论君人相须,言养人之道不可不愼也。

诗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者,此?诗也。正,长也。诗人称昔吾之有先君正长,其教令之言分明且淸絜,国家所以安也,都邑所以成也,庶人所以生也。

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卒劳百姓者,卒,尽也。言诗人伤今无复有先正之贤,故云今日谁能执国之八成,又当谦退之。不自为正者,得其正道,能用仁恩,尽劳来百姓。言今无复有如此之人,疾时大臣唯专功争美,各自为是也。

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者,此?王命君牙之辞也。言民心难称,所怨恒多。夏日暑热及雨,天之常道,细小之人惟曰怨也。

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者,至于冬曰,是大寒之时,小人亦惟曰怨。犹言君政虽曰得当,人怨之不已,是治民难也。注成邦之八成也。

正义曰:案周礼小宰职云:掌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一曰听政役以比居,二曰听师田以简稽,三曰听闾里以版图,四曰听称责以傅别,五曰听禄位以礼命,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卖买以质剂,八曰德出入以要㑹?□事品式,以听治于□□□。书序:□□□□□□   □□   □假雅字以为,故尚书以为君牙,此为君雅。案尚书云:小民惟曰怨咨。今此本作资。郑又读资当为至,以郑不见古文尚书故也。

子曰至一也。正义曰:此一节明下之事上,当守其一,  则义不壹。行无?也者,若身之不正,言之不信,则于义事不能齐壹。行无有比?,言行之无恒,不可比?也。

言有物而行有格也。物谓事之徴验。格有旧,有法式。言必须有徴验,行必须有旧法式既。言行不妄,守死善道。故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言名志俱善,欲夺不可也。

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者,虽多闻前事,当简质而守之。

多志,质而亲之者,谓多以志意愽交泛爱,亦质少而亲之。

精知,略而行之者,谓精细而知,孰虑于众,要略而行之。此?谓闻见虽多,执守简要也。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者,自,由也。师,众也。虞,度也。庶,众也。成王戒君陈云:言出入政教,当由女众人共知谋度,若众言?同,乃行之。言政教当由壹也。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一也者,此曹风鸤鸠之篇,剌曹公不均平也,言善人君子,其威仪齐一也。引之者,证为政之道须齐一也。

子曰至好仇。

正义曰:此一节明其朋匹之事。君子能好其正者,匹,匹偶。言君子能爱好其朋友匹偶,以下云君子好仇,故知此正为匹也。

故君子之朋友有郷,其恶有方者,言郷方。?,犹辈?也。言君子所亲朋友及所恶之人,?有辈?,言君子善者,则为朋友也。既,好恶不同,故君子之交,可者与之,不以荣枯为异,是朋友不善者,则可憎恶之,言有常也。若小人唯利是求,所善所恶,无恒定也。

是故迩者不惑,而逺者不疑也。由好恶有定,可望貌而知,故近者不惑,逺者不疑也。

诗云:君子好仇者,此周南?睢之篇。诗意云:窈窕淑女,君子好仇。此则断章云君子之人,以好人为匹也。

子曰至威仪。

正义曰:此一节明交友之道,唯善是仇,以威仪相摄佐也。

则好贤不坚而恶恶不著也者,以贤而贫贱则轻绝之,是好贤不坚;恶而富贵则重绝之,则恶恶不著也。如此者是贪利之人,故云虽曰不利,吾不信也。

诗云:朋友攸摄,摄以威仪者,此大雅既醉之篇,美成王之告大平之诗。于时朋友群臣所以礼义相摄佐之时以威仪也。言以    贱而求利者。□周行正义曰:此节日□□□□□□□□  私惠不归者,言人以私小恩惠相问遗,不归道德。□如此者,君子之人不用留意于此等之人,言不受其惠也。

诗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者,此小雅鹿鸣之篇。言文王燕饮群臣,爱好于我,示我以忠信之道也。周,忠信,行道也。惟以忠信正道以示我,不以亵渎邪辟之物而相遗也。子曰至无射。

正义曰:此明人言行必愼其所终也。将欲明之,故先以二事为譬喻也。

苟有其车,必见其轼者,言人苟称家有车,必见其车有载于物,不可虚也,言有车无不载也。

苟有其衣,必见其敝者,言人苟称家有衣,必见其所著之衣有终敝破也,不虚称有衣而无敝也。

人苟或言之,必闻其声者,既称有言,必闻其声,不可有言而无声也。

苟或行之,必见其成者,人苟称有行此事,必须见其成验,不可虚称有行而无成验也。葛覃曰,服之无射者,此周南葛覃之篇,羙后妃之德也。诗之本意,言后妃习絺绤之事,而无厌倦之心。此则断章云采葛为君子之衣,君子得而服之,无厌倦也。言君子实得其服而不虚也。引之者,证人之所行,终须有效也。注衣或在内,新时不见。

正义曰:以经云苟有其车,必见其载。苟有其衣,当言必见其著。今乃云必见其敝,以衣初新著时,或在内,里人不见也。其敝破弃时乃始见,故云必见其敝。

子曰至厥躬。

正义曰:此一节明重言行之事。

言从而行之,则言不可饰也者,从,随也。谓言在于先,而后随以行之,言当须实,不可虚饰也。

行从而言之,则行不可饰也者,谓行在于前,言随于后,论说于行,则行当须先实,不可虚饰也。

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者,以其言行相副之故,君子当顾言而行,以成其信也。

则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恶者,必须以行为验,不用虚辞。为此之故,则人不得虚増大其美事,而减小其恶事,由美恶大小?验于行也。

诗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此大雅抑之篇,剌厉王之诗也。白圭之玉玷缺,尚可磨而平之,此言语玷缺,不可为而改之,是无如之何也。

小雅曰:允也君子,展也大成者,此诗小雅车攻之篇,美宣王之诗也。允,信也,言信实矣。君子谓宣三展,诚也,诚实矣,而大成大平也。引之者,?言信为本。

君奭曰:昔在□帝者,此周公□君奭□辞也。

帝□□ 往昔之时,在上天也。□□观文王□徳□□□□□ □□   □□言文王有□□之德,故上天盖申重奖劝文王之□□ □集大命于厥躬者,以文王诚信,故天命之。引之者,证言当诚信也。

注奭召至下也。正义曰:案周书序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召公不说,周公作君奭。君奭经云:公曰君奭。是奭为召公名也。谓周公既致政,仍留为大师,召公谓其贪于宠禄,故不说也。周公以善告之名篇为君奭,故云尚书篇各也。云古文周田观文王之德为割,申劝宁王之德者,以伏生所傅欧阳、夏侯所注者为今文尚书,以衞、贾、马所注者元从壁中所出之古文,即郑注尚书是也。此周字古文为割,此田字古文作申,此观字古文为劝?,字体相渉,今古错乱,此文尚书为宁王,亦义相渉也。云今愽士读为厥乱劝宁王之德者,谓今文尚书读此周田,观文王之德为厥乱劝宁王之德也。云三者?异,古文似近之者,三者,谓此礼记及古文尚书并今愽士读者,三者其文各异,而古文周田为割,申其字,近于义理,故云古文似近之。云割之言盖也,割、盖声相近,故割读为盖,谓天盖申劝之礼,尚书犹为割,谓割制,其义与此不同。子曰至子凶。

正义曰:此一节明为人臣之法,当有恒也。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者,南人,殷掌卜之人,有遗余之言,称云人而性行无恒,不可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得知无恒之人,而况于凡人乎?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者,小雅小旻之篇,剌幽王之诗。言幽王性行无恒,数诬卜筮,故云我龟既厌倦于卜,不于我身告其吉凶之道也。引之者,证无恒之人不可以为卜筮也。兊命曰:爵无及恶德者,此尚书传说告髙宗之辞,云祭祀之末,爵人之时,无复及此恶德之人。恶德,无恒者也。

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者,纯,?也。言若爵此恶德之人,则立之以为正事,在下必学之。若每事?爵此恶德之人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言无恒之人不可祭祀也。

事烦则乱者,言若使无恒恶德之人主掌祭祀,其事则  烦,事烦则致乱也。

事神则难者,若使恶德之人事其鬼神,则难得其福。

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者,恒卦九三爻辞,言人若不恒常其德,故承之羞辱。引之者,证人而无恒其行恶也。□其□侦□□□□□□者,□□□□□ 辞。□,正也。言□□其徳□正于人,妇人吉也。以□人□□□□ □□□人故□□夫子见子也,当须自专权干于事,若问□于人生男子之道,故为凶。引之者,证男子之无恒德,其行恶也。

注纯犹至福也。

正义曰:□君祭祀,赐诸臣爵,无与恶德之人也者,此经直云爵无及恶德,必知因?祀赐诸臣爵者,以下云事纯而?祀,是为不敬,故知因?祀也。云事者,如是,而以?祀,是不敬鬼神也者,言于?祀之末,不可爵此恶德人也。

注羞犹至人也。

正义曰:此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者,是易恒卦巽下震上,九三爻辞得正,互体为乾,乾有刚徤之德,体在巽,巽为进退,是不恒其德也。又互体为兊,兊为毁折,是将有羞辱也。云问正为侦者,此恒其德侦,恒卦六五爻辞,以隂爻而处尊位,是天子之女。又互体兊兊为和说至尊主家之女,以和恱干其家事,问正于人,故为吉也。应在九二,又男子之象,体在巽,巽为进退,是无所定,而妇言是从,故云夫子凶也。

奔丧第三十四

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奔丧者以其居他国闻丧奔赴之礼。此于别录属丧服之礼矣,实?曲礼之正篇也。汉兴后得古文,而礼家又贪其说,因合于礼记耳。奔丧礼属凶礼也。郑云?礼者,汉书艺文志云:汉兴,始于鲁淹中得古礼五十七篇,其十七篇与今仪礼正同,其余四十篇藏在秘府,谓之?礼。其投壷礼亦此?也。又六艺论云:汉兴,髙堂生得礼十七篇,后孔子壁中得古文礼五十七篇。其十七篇与前同,而字多异。以此言之,则此奔丧礼十七篇外,既谓之?。何以下文郑注又引?奔丧礼,似此奔丧礼外更有?礼者?但此奔丧礼对十七篇为?礼,内录入于记,其不入于记者,又比此为?也,故二?不同,其实秖是一篇也。此奔丧一篇,兼天子诸侯,然以士为主,故郑下文注云:未成服者,素委貌,是士之所服,故知以士为主也。

奔丧至尽哀。

正义曰:此一篇揔明奔五服之丧也。从始闻至于丧所成服之节,今各随文解之。此一节论初闻之节,五服?然,故郑注云:虽非父母,闻丧而哭,其礼亦然。郑必知五服?然者,以下文云日行百里,不以夜行,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别云唯父母,则知以前兼五服也。

逐行至竟哭。

正义曰:此一节□奔丧在路,至其国竟奔赴之。□  □ 淂□则成报而□□□□,奉君命而□使□□□□可以己□□□□ 事,故成服。□□君命,则人代己也。

注成丧服得□则行。

正义曰:郑云此者,恐成服之后,即便得行,故明之云若成服巳后得行则可行,若未得行,即不可行。

注感此念亲。

正义曰:案聘礼云:行至他国竟,上而誓众,使次介假道。是国竟行礼之处,去时亲在,今返亲亡,故哭尽哀戚,感此念亲也。凡闻丧,若闻父母之丧,其哭之不离闻丧之处,不得为位即奔之也。若有君命未得奔丧者,虽父母之丧,既闻丧而哭,又为位更哭也。

注斩衰者也。自是哭且遂行。

正义曰:以下云齐衰望鄊而哭,大功望门而哭,则知斩衰望其国竟而哭,且遂行。虽云斩衰,其实母之齐衰亦然也。

至于至如?。

正义曰:此一节明父母之丧奔至于家,哭及祖踊,成服之节,明父母之丧奔入中门之左也。

升自西阶者,曲礼云:为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阶。今父母新死,未忍异于生,故不忍当阼阶也,故升自西也。

括发袒者,丧巳经曰不笄纚,故即括发祖也。若寻常在家,亲始丧则笄纚,至明日小敛毕,乃括髪。此所奔者,谓主人也,故下云奔丧者非主人,则主人为之拜賔。此既亲拜賔,故知主人也。此谓奔父之丧,若母之丧,又哭则免。此下文云又哭括发?,故知为父也。此谓未成服也,故下云三日成服。

袭绖于序东者,谓在堂下,当序墙之东,非谓堂上之序东也。

送賔?如初者,谓前送賔毕而反位,后送賔亦毕而反位,故云?如初也。于又哭,括发祖成踊。于三哭,犹括发?成踊者,括发??在堂上?东,西面,成踊,则在堂下之东西面位也。

三日成服,拜賔送賔,?如?者,谓于堂下之东,拜賔成踊,送賔反位,故云?如?也。注未成服者素委貌深衣。

正义曰:知素委貌深衣者,案曽子问篇云:壻亲迎女在涂遭丧,女改服布深衣。缟緫,女人之缟緫,似男子之素冠,故知布深衣素冠。又小记云:逺葬者,比反哭者?冠,及郊而后免。明知在路?冠也。此素委貌,谓士庶人,若大夫巳上,则素弁也。注云:巳?者位在下。

正义曰:案士丧礼小敛讫,降自西阶即位,故知?毕位在下。小敛之后,未?之前,虽降在堂下,仍更升堂。至既?之后,则长在阼阶之下,故云既?位在下也。

注袭服至哭踊。正义曰:云不于又哭乃绖者,案士丧礼□□□奉 □于堂,降□踊,乃□□序东,在家小敛当奔之礼,□□□□□□□则合又哭乃□□□。不于又哭乃绖者,发丧已逾日,节于是可也。云其未小敛而至,与在家同耳者,谓威仪节度与在家同,其带绖等自用其奔丧日数也。云不散带者,不见尸柩者,以士丧礼云:既小敛带绖,散麻三日乃绞垂。今奔丧初至则绞带,与在家异,故云不散麻者,不见尸柩也。知此绞带非象革带之绞带,而必以为绖之散垂而绞之者,以杂记云亲者终其麻带绖之日数,彼带绖谓绖之垂者,是主人成绖之后,明知此绞带亦谓绖之散垂而绞之,故不以为象革带之绞带也。且要带为重,象革带之绞带为轻,此绞当举重者,不应举轻之绞带,故以为绞绖之垂者。

注又哭至为数。

正义曰:知又哭、三哭,?升堂,括发袒者,约士丧礼小敛、大敛,主人?升堂,故知此?升堂也。引杂记云士三踊,其夕哭从朝。夕哭,不括发,不袒,不踊者,彼云三踊,夕无踊,唯称三踊。此云三哭而不踊,故知夕虽哭而不踊,故数夕哭。但云三哭不袒者,以小记篇云三日五哭,三?,既云三袒,故知夕不袒也。

注既哭成其丧服。杖于序东。

正义曰:知在序东者,约士丧礼文,奔丧至变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奔齐衰以下之丧。

注不升至母也。

正义曰:不升堂哭者,非父母之丧,统于主人者,解前文奔丧升自西阶,此云中庭北面,故云不升堂哭者,非父母之丧,统属于主人,以主人待奔之人,但在东阶之下,不升堂,故奔丧者在庭中北面,继统于主人也。主人唯馈奠有事之时乃升堂,若寻常无事,恒在堂下也。下文云奔母之丧,则前经升自西阶者,是奔父之丧。此云奔母之丧者,其实奔父母丧亦升自西阶,故下奔母之丧直云西面哭,不云升,从上文也。云于此言麻者,明所奔丧虽有轻者,不至丧所,无改服也者,熊氏及沈氏以父母之丧来至丧所,乃改服,袭绖带。若齐衰以下之丧,亦至丧所,乃免麻而改服也。今此齐衰来至丧所,若不称麻,恐是轻丧在路之上已改服著麻,故于此至家乃称麻。欲明所奔之丧,虽有轻丧,不来至丧所,无道路之上改服著麻,故云明所奔丧虽有轻者,不至丧所,无改服也。皇氏以为谓奔齐衰之丧,不至丧所,谓不升堂,全不解注意,其义非也。此麻则带绖,变文耳。云凡袒者□位,袭于序东,袒、袭不相因位者,此奔□ □□经云免麻 □□□□袒,是袒右于位也。免麻于序东,麻□袭也。□东在位,□□□于序,是袒袭不相因位也。云此麻乃袒,变于为父母也者,以此经先云免麻,乃云即位袒,案上文父母之丧,先云括发袒,乃云袭绖于序东,是与父母异也,故云此麻乃袒,变于为父母也。

注又哭至时也。正义曰:郑知又哭、三哭如始至时者,以上奔父之丧,又哭、三哭,?,括发,祖成踊如初至,则知齐衰以下之丧,又哭、三哭,?如初至时。

注待奔至入也。

正义曰:待奔丧者无变,嫌賔客之者,释所云不变义也。礼以变为敬,若有客,则拜賔,与之成踊,示敬賔,故变也。今此奔者,是骨肉之恩,哀则哀矣。则不须为变,明不如賔客也。云于此乃言待之,明奔丧者至三哭,犹不以序入也者,言主人男女待此奔者,应就初哭成踊下而言之。今方于三哭以后言之者,若平常五属入哭,则与主人为次,重者前,轻者后。今奔丧者急哀,但独入哭,不俟主人为次序,非唯初至如此,至主人又哭,三哭?然,故于三哭之下,明其待之无变,明悉如初,至三哭,犹不以常礼次序以入。此谓男子奔丧,故待之无变。若妇人奔丧,则待异于男子,与賔客同,故下文妇人奔丧,东髽即位,与主人拾踊,注云:拾,更也。主人与之更踊,賔客之。是待妇人为賔客礼,以妇人外成,适他族故也。虽以賔客待之,亦为异于賔客之礼,故杂记云:妇人奔丧,入自闱门,升自侧阶。注:入自闱门,升自侧阶,异于女賔。若女賔,则丧大记篇云寄公夫人入自大门。今此入闱门,是异于女賔,以妇人虽是外成,以奔夫属,不得全同女賔故也。奔母至括发。

正义曰:此一经论奔母之丧节也。此谓适子,故经云拜賔送賔,?如奔父之礼。若庶子,则亦主人为之拜賔送賔。注为母于又哭而免,轻于为父也。

正义曰:此文又哭不括发,与丧服小记篇云又哭而免,其理虽同,其日则异。于丧服小记,据在家小敛之后又哭之时,不括发而免也。此则从外奔丧至内,乃不括发而免也。

妇人至拾踊。

正义曰:此妇人奔丧之礼也。

注妇人至客之。

正义曰:妇人入者由闱门,知入自闱门者,杂记篇文。以诸侯夫人奔丧入自闱门,明卿大夫以下妇人?从闱门入也。闱门谓东边之门。云髽于东序者,以男子之免在东序,故知妇人亦髽于东序,就掩映之处,在堂上也。男子则堂下也。□云升自东□,□□,东面之阶,故杂记云升自侧阶。云不髽于房,变于在室者,熊氏云:亦未?之前,妇人髽于室,故士丧礼云妇人髽于室。若既?之后,室中是神之所处,妇人在堂,当髽于东房。今此妇人始来奔丧,故髽于东序耳。此文据天子诸侯之礼,案大记云:妇人髽带麻于房中,注云:天子诸侯之礼。房中则西房也。云去纚大介曰髽者,郑注士丧礼云:髽之异于髺发者,既去纚而以发为大紒,如今妇人露紒其象也。奔丧至之礼。

正义曰:此一节论既葬之后,奔父母之丧礼。主人之待之也,即位于墓左,妇人墓右者,主人谓先在家者,非谓适子也。此奔丧者身是适子,故经云拜賔,反位,成踊。若非适子,则不得拜賔也。

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毕者。三日成服,谓来奔丧日后三日,通奔日则为四日,于此日成服,则五哭矣。相者告事毕,谓成服之日为四哭,成服明日之朝为五哭,此谓既葬巳后而来归,故唯五哭。相者告事毕,不复哭也。

注主人至事也。

正义曰:郑注嫌经云主人是适子,故云主人谓在家者。必知然者,以奔丧者亲自拜賔,是奔丧者身为主人,不得待者为主人,故云谓在家者也。云哭于墓,为父母则袒者,以下文云除丧而后归,则之墓,哭成踊,东括发袒。除丧毕,尚括发袒,明葬后归,为父母?可知也。云告事毕者,于此后无事也,释所以墓所初哭成踊则告事毕者,以墓所既括发绖,绞带,拜賔之后,于此墓所更无事也。注又哭至五哭。

正义曰:又哭,三哭不袒者,哀戚已乆,杀之也。今经云又哭、三哭,但云括发,不云袒者,既葬巳后,哀情稍杀故也。云成服之朝为四哭者,以初至象始死为一哭,明日象小敛为二哭,又明日象大敛为三哭,又明日成服之日为四哭,又明日为五哭。?数朝哭,不数夕哭,故为五也。云此谓既期乃后归至者也,若其未期之前,在家者犹朝夕哭,则知奔丧者亦朝夕哭。今云五哭,相者告事毕,明是既期已后,朔望朝哭而已,故郑云其未期犹朝夕哭,不止于五哭也。

注壹括至者同。

正义曰:壹括发,谓归入门哭时者,郑恐一括发是墓所括发,入门则不括发,故明之。云壹括发,谓入门哭时者,谓以筵几在堂,不应入门,遂不括发,故云谓入门时也。云于此乃言为母异于父者,明及?不及?,其异者,同释为母异于父,应从上文及賔奔母之丧而言之。人及不及?后,始言为母异于父之意。若及?,则言异于父,恐不句□□?。若不及?处而言之,则及?之处灼然可知,是举后揔明前也,故云明及?不及?。其异者同,谓及?壹括发,不及?亦壹括发,是异于父者,其事同也。

齐衰至事毕。

正义曰:此一节明既葬之后,奔齐衰以下丧礼。但齐衰以下有大功、小功、缌麻日月多少不同。若奔在葬后,而三月之外,大功以上,则有免麻东方,三日成服。若小功、缌麻之丧,则不得有三日成服。小功以下不税,无追服之理。若葬后通葬前未满五月,小功则亦三日成服。其缌麻之丧,止临丧节而来,亦得三日成服也。

东即位,拜賔,成踊者,东即位,谓奔丧者于东方就哭位。拜賔,谓主人代之拜賔。成踊,谓奔丧者于主人拜賔之时而成踊。凡言成踊,每一节有三踊,凡三节九踊,乃谓之成也。注不言袒言袭者,容齐衰亲者或袒可。

正义曰:今案经文直言免麻于东方即位不称袒,而下云成踊袭,下既称袭,则有袒理。经若言袒,恐齐衰以下?袒,故不得揔言袒也。经称袭者,容有齐衰重为之得袭,故言袭。

注为父至字也。

正义曰:知为父于又哭,括发而不袒者,案上文为父不及?,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括发袒。下文云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发成踊,不言袒,是为父于又哭,括发而不袒也。云又哭、三哭?言袒,袒,衍字也者,今齐衰以下之丧,经文于又哭、三哭乃更言袒,轻丧而袒非其冝,故知经之袒衍余之字。也。

闻丧至如初。

正义曰:此一节明闻丧不得奔,于所闻之处发丧成服之礼。

闻丧不得奔者,谓以君命有事,其事未了,故不得奔丧也。乃为位者,谓以君命使,故得为位,如朝夕哭位矣。

袭绖绫带,即位者,于此闻丧之日,覆哭踊毕,袭所袒之衣,著首绖,绞带之垂,即东方之位。

三日成服,于五哭,拜賔送賔如初者,三日成服通数,闻丧为四日五哭,谓成服之明日哭也。于此哭时,有賔来即拜而迎之,去即送之,?如初,于五哭讫,亦可以止者也。不云相者告事毕,礼文略也。注闻父至可也。

正义曰:知闻父母丧而不得奔,谓以君命有事者,若非君命有事,则不得为位,当须速奔。今乃为位,故知以君命有事也。云不于又哭乃绖者,丧至此逾曰节,于是可也者,不于又哭,谓不于明日之又哭。此经云又哭,谓当日之中,对初闻丧之哭,乃为又哭。□□哭后乃□□带,与明日又哭别也。初闻丧,象□□□□又哭,象小敛时也。士丧礼云小敛乃绖,则此亦当又哭乃绖。今于闻丧之日即绖带者,以丧至此,赴者至逾其日节,故于是闻丧之日可加绖带也。注其在至以止。

正义曰:在官,谓在官府馆舎。馆舎是賔之所专有,由馆舎之中而作庐,故知礼毕亦告就次。云言五哭者,以迫公事,五日哀杀,亦可以止者,此经唯云五哭,不云哀止。知可以止者,若成服之后,恒常有哭,何须特云五哭之文?明五哭之后,不复朝夕有哭,故以五哭断之。

若除至不踊。

正义曰:此一节明除服之后奔父母丧节。

则之墓哭成踊者,亦谓主人适子,初在墓南,北面哭成踊,乃来就主人之位,括发袒也。

主人之待之也,无变于服者,主人亦谓在家者。无变于服,谓著平常之吉服。不踊者,以在家者其服已除,哀情以杀,故不踊也。

注东东至而归。

正义曰:以东方是主人之位,经云东,故云即主人之位。云如不及?者也,以上文奔父母之丧,不及?先之墓,北面哭,下云东即主人之位。除丧之后,奔其位如不及?之时。云遂除于墓而归者,以经云遂除于家不哭,郑恐来至家始除服,故明之。云遂除,谓墓所遂除服,至于家不复哭也。自齐至免麻。

正义曰:此一节明齐衰以下除服之后奔丧之节,唯著免麻,不括发,墓所哭罢即除。此免麻者,当谓至缌麻也。凡为至而往。

正义曰:此一节明齐衰以下不得往奔,则于所闻之处为位,及免绖成服之礼。

三日五哭者,谓初闻丧为一哭,明日朝夕二哭,又明日朝夕二哭,揔为五哭。所以三日为五哭者,为急欲奔丧,以已之私事须营早了,故三日而五哭止也。

注谓无至乃行。

正义曰:已闻齐衰以下之丧既,不衔君事,又无私事,故可得早奔,唯以已之私事未得奔者。必知无君事者,若衔君命,于事为重,唯父母之丧,乃敢显然为鄼列之位。今若衔君使命,闻齐衰以下轻丧,不敢以私害公,不敢显然为位。此言为位,故知无君命,自以私事未得奔者。云齐衰以下,更为位而哭,?可行乃行者,齐衰以下,于闻丧之处巳哭,哭罢更为位而哭,可行即行,以齐衰以下?然,故云?也。

注数朝至□之。

正义曰:前云三日成服,于五哭?,数朝哭,五日而五哭,唯三日数夕哭为五哭者,前文三日五哭成服之后,乃云五哭,故数成服后日之哭乃为五。此三日五哭,是三日之内为五哭,故数夕哭为五哭。经文不同,故郑注亦异。云亦明日乃成服者,郑恐三日为五哭,恐数闻丧三日亦成服,故云明日乃成服,以成服必除,初闻丧为三日也。云凡云五哭者,其后有賔,亦与之哭而拜之者,从上以来,四处有五哭之文。上两处于五哭之下,无拜賔送賔之事,下两处五哭之文,虽有拜賔送賔,恐与上有异,故郑揔明之。云凡云五哭者,其后有賔,亦与之哭而拜之,揔结于上也。

注外丧缓而道逺,成服乃行,容待赍也。

正义曰:以外丧恩轻,故哀情缓也。道路又逺,容待赍持赗赠之物,故成服乃去也。

齐衰至而哭。

正义曰:此一节明奔丧所至之处哭泣之礼。案杂记云:大功望郷而哭,此云望门而哭者,杂记所云者,谓本齐衰丧者,降服大功  哭父至张帷。

正义曰:此一节明无服之亲闻丧所哭之处。案檀弓云师,吾哭诸寝,与此异。兄弟,吾哭诸庙,与此同。朋友哭诸寝门外,与此同。其不同者,熊氏云:檀弓所云,殷礼也。此所云,周法也。此哭父党于庙,而檀弓云有?闻逺兄弟之丧,哭于侧室,若无?,则在寝。与此不同者,异代礼也。此母党在寝,?,奔丧礼母党在庙者,皇氏云:母存则哭于寝,母亡则哭于庙。熊氏云:哭于庙者,是亲母党,哭于寝者,盖慈母继母之党,未知孰是,故两存之。沈氏云:事由父者哭之庙,事由己者则哭之寝。此师于庙门外者,是父之友,与为师同,故哭之庙,义亦通也。注壹哭而巳,则不为位矣。

正义曰:此明诸哭者本是无服,故但哭不为位。案檀弓云申祥之哭言思,与哭嫂同为位者,熊氏云:异代礼也。此文朋友丧,将欲奔,故□□□哭。若朋友巳乆,虽闻丧,则不复哭,故檀弓云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是也。

注谓哭其旧君,不敢拜賔,辟为主。

正义曰:知哭旧君者,以下文云诸臣在他国为位而哭,是于他国为位而哭见事之君,则知此是哭诸旧君也。

注族亲昬姻在异国者。

正义曰:此谓与诸侯异姓之昬姻,又在他国,不与诸侯为臣,身又无服,故暂为位而哭。若与诸侯同姓,是五服之内,?服斩也,故小记云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是也。若君之姑姊妹之女来嫁于国中者,则有服,故杂记云诸侯之外宗犹内宗,是有服也。注谓于至袒也。

正义曰:此谓斩衰以下之丧,初闻丧,应□□,一袒而巳,又哭,三哭则不袒。为父母之丧,则又哭,三哭,?所云者是也。

所识至而踊。

正义曰:此一节论哭所识者也。所识,谓与死者相识。今吊其家,后乃往墓,统于主人故也。

?,为之成踊者,虽相识轻,亦为之成踊也。?,賔主拾之。

从主人北面而踊者,主人在墓左西向,賔从外来而北面踊,便也。主人先踊,賔从之,故云从主人北面而踊也。

凡丧至主人。

正义曰:此一节论同居主丧之事。

凡丧,父在,父为主者,言子有妻子丧,则其父为主。案服问云: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适妇,不云主庶妇。若此所言,则亦主庶妇,是与服问违者。服问所言,通其命士以上,父子异宫,则庶子各自主其私丧。今此言是同宫者也。

父没,兄弟同居,各主其丧者,谓各为其妻子为丧主也。此言父没同居各主之,当知父在同居,则父主之。

亲同,长者主之者,亲同,谓同三年朞,同父母者。若同父母丧者,则推长子为主。若昆弟丧,亦推长者为主也。

不同亲者主之者,不同,谓从父昆弟亲近自主之也。

闻逺至左手。

正义曰:此一经论小功以下之丧,既除丧之后。而始闻丧之节。

免袒成踊者,小功以下应除之后,服虽不税,而初闻丧,亦免袒而成其踊也,以本是五服之亲,为之变也。

拜賔则尚左手者,于时有賔来吊,拜賔之时,尚其左手,谓左手在尚,从吉拜也。

无服至者麻。正义曰:此经论哭无服,而为位及吊服加麻也。

及妇人降而无服者麻,哭嫂与叔为位,并及族姑姊妹。女子出嫁于人,元是缌麻,今降而无服,亦当为位哭之,加吊服之麻,不为之袒免,故云无服者麻也。注虽无至者麻。

正义曰:以经云无服者麻,既无服又云麻,故知吊服加麻也。麻谓缌之绖也。云兄公于弟之妻则不能也者,兄公谓夫之兄也,于弟之妻,则不能为位哭之。然则弟妇于夫,兄亦不能也。兄公于弟妻不服者,卑逺之也。弟妻于兄公不服者,尊绝之也。尔雅释亲云:妇人谓夫之兄为兄公。郭景纯云:今俗呼兄钟,语之转耳。今此记俗本?女旁置公,转误也。皇氏并云:妇人称夫之兄为公者,须公平尊称也。云凡为其男子服,其妇人降而无服者麻者,此是亦奔丧礼文。言凡为其男子服,其妇人降而无服者麻。男子谓族伯叔、族兄弟之等。为其族姑及姊妹既,降无服,其族姑姊为族伯□,无服,加麻。是男之于女,女之于男,?无服而加麻,故云几为□。其妇人降而无服者□也。

凡奔至拜之。

正义曰:此经论奔丧大夫士来吊待之节。

大夫至,袒拜之,成踊而后袭者,谓大夫来至吊,此奔丧之士,其奔丧者先袒拜之,成踊之后,然后袭衣。尊大夫,故先拜而后袭。于士袭而后拜之者,谓士来吊此奔丧之人,其奔丧者初亦袒袭衣之后,乃始拜之。士卑,故先袭而后拜也。

注主人成踊。

正义曰:此主人谓奔丧者,身是士,初来奔丧,主人括发于堂上,乃降堂而哭,于此时大夫至,因拜之于东阶下,不敢成巳踊及袭绖带之事,待拜后始成踊,袭绖带也。若士来吊,则降堂先成已礼踊,袭绖带之后乃拜之。士谓两士相敌。然则与两大夫相敌,则亦袭后乃拜之。云或曰大夫后至者,袒拜之,为之成踊者,以此经但云袒拜之成踊,其余经本云大夫后至,袒拜之,为之成踊,与此经文字多少不同,故云或曰。礼记正义卷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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