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后者为其曾祖父母祖父母服考

轻识古籍

2024-02-07 13:02

为人后者为其曾祖父母祖父母服考

为人后者为其本宗之服。经惟载父母昆弟、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姊妹之适人者,而曾祖父母、祖父母无文以记,于兄弟降一等推之而知其不可行也。此曾祖父母、祖父母虽不为之后,犹是正尊小功兄弟之服,不可以服其祖齐衰三月,降则无服。准之经意,其服本服无疑也。持重于大宗,服不二斩,故降其父母期亲无数。竝服何嫌?曾祖上杀,益无嫌矣。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为曾祖父母、祖父母竝,不降。传曰:不敢降其祖也。斯其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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