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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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6:49

读唐书

古之人主,自中庸以上,为理所屈,皆能行之,而诚未必加也。若汉文帝之于务农,唐太宗之于従諌,㡬于诚矣。或问二君之诚孰愈?余谓文帝于言不足而意有余,未尝为外貌观美,繁于词令,而形于制度,不过诏令丁寕而己,而身之所履,则可信不诬矣。知稼穑者必尚俭,彼身衣弋绨,足履革舄,集书嚢为殿,惟罢露䑓?走马,此其意可见也。太宗每见贤臣,则求諌援引古今,出入经传,玩慨古昔,语必成文,此虽无害于闻过,而有好名之心焉,此于诚有所不及也。意有余者㤀?言实己修者㤀?名理之必然也。文皇尝恨不扑杀此老文徳皇后问谁,帝曰:魏徴。夫太宗之信用徴如此,而犹有杀心焉,则其平日之厚敬而深信之,或未必诚也。且好諌者不讳其过,而魏徴以諌草与史臣,帝闻而怒,遂有仆碑罢婚之事,何怒之深也。如此二事,或疑其不信,余谓或有之,高宗之滛昏孱暗,又内为悍妻所制,外聚群小,逞于朝,而祸不及其身者,有以也,非幸也,其智盖有以自卫者。彗见东方,言者以谓高丽将亾之祥。帝曰:高丽小夷,且亦吾民也。夫是言能出诸其口,则有不可欺者。以廃子言之故,怒其人尝与贤交通,令其父训其子,父杀之。帝闻而不喜也,更贬其父。夫刑政能如是,则希其意,必相戒,而天下闻之,必有父子之义焉。夫能约理而不尽,欺?以义,而其蹈有所不受,使其应物之际十五出此,足以完其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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