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谱后序

轻识古籍

共 390字,需浏览 1分钟

 ·

2024-02-07 01:48

族谱后序

吾谱吾族而不言宗也,抑有微意焉。吾族继始祖者为适子处士公,处士公之适子显殁无后,不后兄弟之子而后异姓子,则大宗之绝者殆三百年矣。继高祖者为适子赠参政公,参政公之适子赠刑部公,刑部公之适子度殁无后,不后兄弟之子而后母弟广州公。广州公官刑部,乃谓兄弟不相为后,久之而始以已之㓜子为之后。则小宗㡬绝,而幸不至于绝者。又数十年矣。然则吾之不言宗也微,独为宗法不可复也。诚大不得已焉耳。又吾仲搢九有言曰:谱牒之废也,废于贫且贱者什之三,而废于富且贵者什之七。富者或耻其家之衰落,则扳援大族而强附之。贵者或傲焉㤀其先世之遗泽,而过虑族人之贫者觊觎其锱铢,则惟恐逺之不速也。夫富者既强附人之宗,而贵者又思急逺其宗,于是谱牒虽存而实亡矣。信㦲斯言,凡为吾族者,不可不深长思也。诗有之: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吾故述诸谱末,以为父子兄弟鉴云。康熙辛未八月二十七日谨录。尧峰文钞卷二十六终。

浏览 3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