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镇星度天灾法呪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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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9:01
安镇星度天灾法呪
东方自歳星起,写至灾群住,凡三十二字。以青纸朱书,露中庭九日九夜,依法以火烧,散灰于青烟之中。并刻书于青石上,埋之。
南方自荧?起,写至命灵住,凡三十六字。以青纸朱书,露中庭三日三夜,依前法烧。幷刻书于赤石上,埋之。
中央自镇星起,写至驿传住,凡四十字。以青纸朱书,露中庭十二日十二夜,依前法烧。并刻书于黄石上,埋之。
西方自太白起,写至北元住,凡二十四字。以青纸朱书,露中庭七日七夜,依前法烧。并刻书于白石上,埋之。
北方自北辰起,写至动晖住,凡三十二字。以青纸朱书,露中庭五日五夜,依前法烧。并刻于黒石上,埋之。
皆向方面散发,叩齿十二通。呪曰:
元始上天,三官髙明,回景照曜,四方朗清。运度所冲,激扬流星。三界错越,三綂失寜。五斗总是,七宿明灵。真君大魁,厥讳玉精。夫人皇妃,字曰育婴。总御玄关,回转诸天。今有客灾,玄告不祥。谨以真文,赤书上呈。散发谢愆,披露丹诚。惟垂玄监,回复天经。炁不横越,灾不横生。燌烧灵文,散烟玉庭。上景照监,普告万灵。炁消三关,灾灭九冥。隂阳调和,国土太平。谨以金龙,风驰驿呈。
毕,露真文于中庭,以金龙镇之,随日而化。又依方色数,用灯照及缯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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