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虫之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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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7:49

毛虫之孽

武帝太康六年,南阳献两足猛兽,此毛虫之孽也。识者为其文曰:“武形有亏,金兽失仪,圣主应天斯异何为?”言兆乱也。京房易传曰:“足少者,下不胜任也。”干寳以为:“兽者隂精,居于阳。金兽也;南阳,火名也。金精入火而失其形,王室乱之妖也。”六,水数,言水数既极,火慝得作,而金受其败也。至元康九年,始杀太子,距此十四年。二七十四,火始终相乘之数也。自帝受命,至愍怀之废,凡三十五年焉。

太康七年十一月景辰,四角兽见于河间,河间王颙获以献。天戒若曰,角,兵象也;四者,四方之象,当有兵乱起于四方。后河间王遂连四方之兵,作为乱阶,殆其应也。

怀帝永嘉五年,蝘鼠出延陵,郭景纯筮之曰:“此郡东之县,当有妖人欲称制者,亦寻自死矣。”其后吴兴徐馥作乱,杀太守袁琇,馥亦时㓕,是其应也。

成帝咸和六年正月丁巳,会州郡秀孝于乐贤堂,有麏见于前,获之。孙盛以为吉祥。夫秀孝,天下之彦士,乐贤堂,所以乐养贤也。自丧乱以后,风教陵夷,秀孝策试,乏四科之实,麏兴于前,或斯故乎。

哀帝隆和元年十月甲申,有麈入东海第,百姓讙言曰“主入东海第”识者怪之。及海西废为东海王,乃入其第。

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癸巳,祠庙毕,有兔行庙堂上。天戒若曰,兔,野物也,而集宗庙之堂,不祥莫之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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