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张田第二状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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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3:24

论张田第二状

右臣近曽上言,张田不可充荆湖南路提㸃刑狱,未蒙朝廷施行。臣?以吏者民之纪纲,提刑狱吏之师帅,苟不得其人,则一方咸受其弊。又凡今之朝士自常调进用者,皆自此官为始,国家尤冝慎择其人。田资性险薄,色厉内荏,毁誉出其爱憎,威福发于喜怒,陵其可陵,佞其可佞,真小人之雄杰,而时俗以为贤才。夫不善之人,天下皆知其不善,斯不足疾也。惟众人谓之贤而实不肖者,君子疾之。昔汉文帝欲以啬夫为上林令,张释之以为啬夫利口捷给,恐天下随风而靡。唐太宗见进士等第,怪其无张昌龄、王公谨名。王师明,白二人有文无行,恐变陛下风雅。今提㸃刑狱,其为轻重,非特上林令与入等进士之比也。臣愿陛下必选忠厚方正、实有治行者为之,其饰伪行险,躁于进取,如田比者,皆不可用也。臣今所言,非专为湖南之吏民,亦为国家重惜风俗。伏惟陛下察其愚忠。其荆湖南路提㸃刑狱,乞别赐择人。谨具状奏闻,伏候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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