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隐

轻识古籍

共 764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4-02-05 09:20

李朝隐

字光国,京兆三原人。明法中第,调临汾尉,擢至大理丞。武三思构五王,而侍御史郑愔请诛之,朝隐独以“不经鞫实,不宜轻用法。”忤旨,贬岭南丑地。宰相韦巨源、李峤言于中宗曰:“朝隐素淸正,一日远逐,恐骇天下。”帝更以为闻喜令。迁侍御史、吏部员外郎。时政出权幸,不关两省而内授官,但斜封其状付中书,即宣所司。朝?执罢千四百员,怨诽讙腾,朝隐胖然无避屈。迁长安令,宦官闾兴贵有所干请,曵去之,睿宗嘉叹,后御承天门,对百官及朝集使襃谕其能,使徧闻之。进太中大夫一阶,赐中上考、绢百匹,以旌刚烈。成安公主夺民园,不酬直,朝隐取主奴杖之,由是权豪敛伏。为执政所挤,出通州都督,徙绛州刺史。开元初,迁吏部侍郎,铨叙明审,与卢从愿并授一子官。久之,以策县令有下第,降滑州刺史。徙同州。玄宗东幸,召见慰劳,赐以衣帛。擢河南尹,政严淸,奸人不容息。太子舅赵常奴怙势横闾里,朝隐曰:“此不绳不可为政。”执而搒辱之,帝赐书慰勉。

入为大理卿。武彊令裴景仙丐赃五千匹,亡命,帝怒,诏杀之。朝隠曰:“景仙,其先寂有国功。载初时,家为酷吏所破,诛夷略尽,而景仙独存,且承嫡,于法当请。又丐乞赃无死比,藉当死坐,犹将宥之,使私庙之祀无馁魂可也。”帝不许。固请曰:“生杀之柄,人主专之;条别轻重,有司当守。且赃惟枉法抵死,今丐赃即斩,后有枉法,亦又何加?且近发德音,杖者听减,流者给程,岂一景仙独过常法?”有诏决杖百,流岭南。朝隐更授岐州刺史,母丧解。召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固辞,见听。时年已衰,而笃于孝,自致毁瘠,士人以为难。明年,诏书敦遣扬州就职。还为大理卿,封金城伯,代崔隠甫为御史大夫。天下以其有素望,每大夫缺,冀朝隐得之。及居职,不争引大体,惟先细务,由是名少衰。进太常卿,出为岭南采访处置使,兼判广州。卒于官,赠吏部尚书,官给车槥北还,谥曰贞。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