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杨氏加赠安人

轻识古籍

2024-02-06 20:15

母杨氏加赠安人

勑曰:先王之制礼也,报必有先。田之祭先啬也,川之祭先河也,皆报其先也。今吾臣子,推恩必先嫡母,盖亦以著教焉。赠孺人某氏,乃具官某之嫡母,动繇内则,懋践阃彝。汲水著为妇之勤,宿火励相夫之志。宛其死矣,何以报之?幸哉有子以起家,乃得从夫而分爵。於戏!桮棬已矣,谁兴执器之悲;图像依然,尚想过庭之拜。义岂殊于毛里,恩必始于本原。兹加赠为安人,使知报必有先,而众著于崇本之教,岂独慰夫逝者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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