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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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6:49
李骥
字尚德,郯城人。举洪武二十六年鄕试,入国学。居三年,授户科给事中。时关市讥商旅发及囊箧,骥奏止之。寻坐事免。建文时,荐起新鄕知县。招流亡,给以农具,复业者数千人。内艰去官,民相率奏留者数四,不许。永乐初,服阕,改知东安事。有病民,辄奏于朝,罢免之。有嫠妇子啮死,诉于骥。骥祷城隍神,深自咎责。明旦,狼死于其所。侍郎李昶等交荐,擢刑部郎中。奏陈十余事,多见采纳。坐累,谪役保安。
洪熙时,有诏求贤,荐为御史。陈经
国利民十事,仁宗嘉纳。宣德五年巡视仓场。军高祥盗仓粟,骥执而鞫之。祥父妾言祥与张贵等同盗,骥受贵等贿,故独罪祥。刑部侍郎旋礼遂论骥死。骥上章自辨。帝曰:“御史既禽盗,安肯纳贿。”命偕都察院再讯。骥果枉。帝乃切责礼而复骥官。其年十一月择廷臣二十五人为郡守,奏敕以行。
骥授河南知府,肇庆则给事中王莹,
琼州则户部郎中徐鉴,汀州则礼部员外郎许敬轩,宁波则刑部主事郑恪,抚州则大理寺正王升,后皆以政绩著。河南境多盗,骥为设火甲,一户被盗,一甲偿之。犯者大署其门曰:“盗贼之家。”又为劝教文,振木铎以徇之。自是人咸改行,道不拾遗。郡有伊王府,王数请嘱,不从,中官及校卒虐民,又为骥所抑,恨甚。及冬至,令骥以四更往陪位行体及骥如期往,诬骥后期,执而桎梏之,次日乃释。骥奏闻,帝怒,贻书让王,府中承奉长史、典仪,悉逮置于理。骥持身端恪,晏居虽几席必正。莅郡六年卒,年七十十。民赴吊,咸哭失声。
王莹鄞人。起家举人。居肇
庆九年,进秩二等,后徒知西安。
徐鉴宜兴人。在琼四年
时郡人祀之九贤祠。
许敬轩天台人。起家国子生。守汀
时,紏参政陈羽贪暴,宣宗为逮治。羽卒官,士民争赙之。魏恪闽县人。起家进士。守宁波,以艰去。会海宼八犯,民数千诣阙乞留,诏夺情复任。尝劾中使吕可烈无状,帝为诛可烈。久之,擢浙江参政。
王升,龙溪人。起家进士。在郡九载,以部民乞留,增秩还任。以疾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