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政

轻识古籍

共 1015字,需浏览 3分钟

 ·

2024-02-06 12:57

官政

欲天下之治,而不修为治之法,治不可?也;欲行为治之法,而不得行法之人,法不可行也。故法为要,人次之。二者俱存则治,俱弊则乱,俱无则亡,偏存焉则危。世未尝无人也,然取而用之,与用而责成之,无其法则犹无人也。今禄而仕者无虗位,求其知职而不媿乎禄者无㡬人。法非不宻也,而贪暴者不为止,怠鄙者不加畏,阘茸不振者顽然食乎其间而不以为非。其患在乎取之过杂,持之过急,待之过贱,而黜陟不明耳。奚谓取之过杂?可以治人者,必有以过乎人也。过乎人之人,居恒人之中,固巳峣然有异于众,而为众之所服。善用人者,取其为众人所服者而用之。故人服其上之知人。而叹受知者之称其任。各勉于自修。而无有侥幸乎禄位之心。使无以过于人,而用之于治人之位,则人必以上为瞽。而以得位者为冐。莫不自以为可用,而有贱轻禄位之意。曰彼犹吾也。何以治吾。彼与吾等也。何以听吾之曲直?于是䖏士以不仕为高,恒人以得位为宜,而仕者之势不尊,威不行,而令不信于下,知不为众之所与也,则益不自重,而为毁㢘蔑耻之行。何谓持之过急,待之过贱?盖人必有乐乎位也,然后思固其位;安其身也,然后自爱其身。知其身之当爱,位之当保,然后凢。可以?身而偾位者,畏避而不为,可以得名誉华宠者,慕效而为之。驭之以不得自专之法,加之以非其自为之罪,役之以非其所能之工,富足则快乐而获存,廉节则死亡而莫之救,欲其有士之行,乌可得也?何谓黜陟不明?天下之所尚,视乎上之所向。汉文好寛厚,而人多化为长者,宣帝好能吏,而吏多以善治称。四海之内,仕者之众,不可谓无才也。而不闻卓然以才称者,以非上之所好,故有才者沉欝销沮而不能自见,妄庸之人茍且攫?而不知媿耻。诚使择异常之才,居四方之大位,俾各察其属之才鄙㢘否,言其状于朝而进退之。果才矣,自县而陟之于州于府,加赐禄秩以旌之。果不才矣,可任则姑试之以事,不可任则归之于民。䖏巳诚㢘矣,则厚其禄。虽有过?宥,三宥而后加以罪,勿辱其身,勿役之以小人之事。取于民。诚贪矣,则收其禄,役其身,俾不齿于士。上之好恶,如日月之昭明,人宁有不化者乎?利乎报而为善者,君子以之存心则不可。然欲化举世之人皆为君子,不先示之以得失之理,未见其遽从也。言治道者,不求其本,急近功则谓德不若刑,务教化则谓刑不如德,皆近似而不然也。一任乎德,则为恶者茍免,一任乎刑,则为善者无所容,皆不可以?治。惟本之以德,而辅之以刑,使恩惠常施于君子,刑罚常严于小人,则寛不至于纵,猛不至于苛,而治道成矣。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