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囬降省劄

轻识古籍

2024-02-06 00:24

录囬降省劄

具位刘某申,

照得广东之循、梅、惠,闽之汀、邵,江西之贑建,皆塩子渊薮,十数年来为恵烈矣。前度东提举黄某乞收回循、梅、应三州钞引,从本司自行措置,其意羙矣。后改巩某,以增额难辨,遂请复三州卖塩。今提举司所申,以为果行其说,则三州可复厚利,提举可得薄助,而百姓独被其害。三州连年冦扰甫定,岂堪再推剥之,为朝廷产祸邪其?増起觧银叁万五千两,愿从本司节约认觧,而不欲贻害于三州。夫财用窘廹,乃今世通患,居官者苟可取盈,无所不至。提举司所申,利害明甚,上不损国计,下可消盗萌,非部使者深长之虑乎

右劄付广东提举司,从所申理事施行。准此。嘉熙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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