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复府兵置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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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0:45

四十五复府兵置屯田

分兵权存戎备助军食。

夫欲分兵权,存戎备,助军食,则在乎复府兵,置屯田而巳。昔髙祖始受隋禅,太宗既定天下,以为兵不可去,农不可废,于是当要冲以开府,因?地以营田。府有常官,田有常业,俾乎时而讲武,歳以劝农,分上下之畨,递劳逸之序。故有虞则起为战卒,无事则㪚为农夫,不待徴发而封域有备矣,不劳馈饷而军食自充矣。此亦古者尉候之制,兵赋之义也。况今关畿之内,镇垒相望,皆仰给于县官,且无用于战伐。若使反兵于旧府,兴利于废田,张以簿书,颁其廪积,因其卒也,安之以田宅;因其将也,命之以府官,始复于关中,稍置于天下,则兵权渐分,而屯聚之弊日销矣;戎备渐修,而训习之利日兴矣;军食渐给,而飞挽之费日省矣。一事作而三利立,唯陛下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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