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湖居士文集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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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20:45

于湖居士文集卷第十三

原芝

绍兴二十四年,芝产于 太庙楹,当 仁宗、 英宗之室,诏群臣毕观,奉表 文德殿贺。既二年,芝复生其处,校书郎张某作原芝曰:“非天私我有宋,我 祖宗在天,笃丕祐于子孙,明告之符,于惟钦哉!在昔仁祖,登三咸五,以天下为公,授我 英祖,以永我基祚,于惟钦哉!我 圣天子躬济大业,既平既治,上恬下嬉,惟大本未立,社稷宗庙之灵,亦靡克寜飨。有烨兹芝,胡为乎来?天维显思,命不易哉。和气致祥,敢曰不然。曷不于他,乃庙产旃;曷不于他,惟二宗之室;曷不于他,再歳再岀。于惟钦哉!天意则然,我 祖宗之意则然。于惟钦哉!我二三辅臣以告我 圣天子,告我 圣天子,承天之意,承 祖宗之意,早定大计,惟一无贰,纷以贰起。辛伯有言:“惟贰惟一,治忽所原。”匪弗图之忧,惟贰之惧。敢告圣天子,为万世虑。蠢尔小子,越职罪死,弗罪以思。惟二三辅臣以思以谋,告 圣天子,言有一得以禆吾国,万死奚恤。渠敢爱死而畏越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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