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立言

2024-02-05 04:42

罗立言

者,父名欢,贞元末登进士第。宝历初,检校主客员外郎,为盐鐡河隂院官。二年,坐籴米不实,计赃一万九千贯,盐铁使惜其吏能定罪止削所兼侍御史。大和中,为司农少卿,主太仓出纳物,以货厚赂郑注,李训亦重之。训将窃发,须兵集事,以京兆府多吏卒,用立言为京兆少尹,知府事。训败日,族诛。

长安县令孟琯贬硖州长史,万年县令姚中立朗州长史,以两县捕贼官受立言指使故也。初立言集两县吏卒,万年捕贼官郑洪惧祸托疾,既而诈死,令家人丧服聚哭。姚中立隂知其故,恐以诈闻,不免其累,乃以状告洪之诈。仇士良拘洪入军,洪衔中立之告,谓士良曰:“追集所由,皆因县令处分,予何罪也?”故中立坐贬,洪免死。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