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第二十 晋书五十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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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7:53

列传第二十 晋书五十

御撰

曹志 庾峻 子珉 敳 郭象 庾纯 子旉 秦秀

曹志

字允恭,谯国谯人,魏陈思王植之孽子也。少好学,以才行称,夷简有大度,兼善骑射。植曰:此保家主也。立以为嗣,后改封济北王。

武帝为扺军将军,迎陈留王邺,志夜谒见,帝与语,自暮达旦,甚竒之。及帝受禅,降为鄄城县公。诏曰:昔在前世,虽历运迭兴,至于先代苗裔,传祚不替,或列藩九服,式序王官,选众命贤,惟德是与,葢至公之道也。魏氏诸王公养德藏噐,壅滞旷乆,前虽有诏,当须简授,而自顷众职少缺,未得式叙。前济北王曹志,履德清纯,才高行洁,好古愽物,为魏宗英,朕甚嘉之。其以志为乐平太守。志在郡上书,以为宜尊儒重道,请为慱士,置吏卒。迁章武、赵郡太守。虽累郡职,不以政事为意,昼则游猎,夜诵诗书,以声色自娱,当时见者未审其量也。

咸宁初,诏曰:鄄城公曹志,笃行履素,逹学通识,宜在儒林,以弘胄子之教。其以志为散骑常侍、国子愽士。帝尝阅六代论,问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对曰:“先王有手所作目录,请归寻按。”还奏曰:“按录无此。”帝曰:“谁作?”志曰:“以臣所闻,是臣族父冏所作。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书传于后,是以假托。”帝曰:“古来亦多有是。”顾谓公卿曰:“父子证明,足以为审。自今以后,可无复疑。”

后迁祭酒。齐王攸将之国,下太常议崇锡文物。时愽士秦秀等以为齐王宜内匡朝政,不可之藩。志又常恨其父不得志于魏,因怆然叹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亲,不得树本助化,而远出海隅!晋朝之隆,其殆乎哉!”乃奏议曰:“伏闻大司马齐王当出藩东夏,备物尽礼,同之二伯。今陛下为圣君,稷契为贤臣,内有鲁卫之亲,外有齐晋之辅,坐而守安,此万世之基也。古之夹辅王室,同姓则周公其人也,异姓则太公其人也,皆身在内,五世反葬。后虽有五霸代兴,桓文谲主,下有请隧之僣,上有九锡之礼,终于谲而不正,验于尾大不掉,岂与召公之歌棠棣,周诗之咏鸱鸮同日论哉!今圣朝创业之始,始之不谅,后事难工。?植不彊,枝叶不茂;骨鲠不存,皮肤不?。自羲皇以来,岂是一姓之独有?欲结其心者,当有磐石之固。夫欲享万世之利者,当与天下议之。故天之聦明,自我人之聦明。秦魏欲独擅其威,而财得没其身;周汉能分其利,而亲踈为之用。此自圣主之深虑,日月之所照。事虽浅,当深谋之;言虽轻,当重思之。志备位儒官,若言不及礼,是志宼窃。知忠不言,议所不敢。志以为当如慱士等议。”议成当上,见其从弟高邑公嘉。嘉曰:“兄议甚切,百年之后必书晋史,目下将见责邪?”帝覧议,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况四海乎!”以议者不指答所问,横造异论,策免太常郑默。于是有司奏收志等结罪,诏惟免志官,以公还第,其余皆付廷尉。

顷之,志复为散骑常侍。遭母忧,居丧过礼,因此笃病,喜怒失常。九年卒,太常奏以恶谥。崔裒叹曰:“魏颗不从乱,以病为乱故也。今谥曹志而谥其病,岂谓其病不为乱乎?”于是谥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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