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灵山之岳法呪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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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9:01
投灵山之岳法呪
每遇本命甲子,遇立春,写东方赤书,自东方起,至举仙住,凡二十四字。
立夏,则写南方赤书,自南方起,至太阳住,凡三十二字。
二分、二至,则写中央赤书,自中央起,至万神住,凡四十字。
立秋,则写西方赤书,自四方起,至上仙住,凡四十八字。
立冬,则写北方赤书,自比方起,至玉阶住,凡四十字。
天书须依方色,书曰剌上,记姓名,日月。如投简,则九年五方仙官到,使青腰、赤圭、黄素、大素玉女来。皆先叩齿十二通,呪曰:
玄上髙灵,元始尊神,大圣徘徊,万圣临轩。三景敷晖,庆云四陈。上投校图,推筭九天。今日启愿,投刺灵山。丹书赤字,自然真文。上告五帝,记名玉篇。万神监映,日月明言。愿度愿生,愿神愿仙。天地星宿,互照我身。三官九府,五岳大神。普告无穷,削除罪根。元始大开,莫不纳言。九祖幽魂,受福自然。三途五苦,永离八难。得与三景,同晖紫宸。轮转不灭,身得飞仙。
毕,读刺了,投于绝嵓,便散香灵山之上。又叩齿三通,向本命呪曰:
元始监映,仙名已书,三官九府,罪莫不除。散香五帝,告监太虚。请如所陈,万劫长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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