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齐州先茔焚黄告祭文

2024-02-05 15:43

罢齐州先茔焚黄告祭文

绍圣二年二月八日,男

左承议郎、充秘阁挍理、新就差通判应天府南京畱守司畿内劝农事武骑尉补之,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告于先君著作晁公之墓曰:补之不肖,始葬先君之三日,还官于魏。其后忝命入馆,登朝为州,逮兹谪官,凡十一年,而后始获拜奠墓下,楸柏尽拱。而不肖子补之,尚宦游四方,不能反田里,奉洒埽,怵惕陨心。今天子以元祐壬申十一月甲子冬至,郊见天地,凡在庭之士,皆得追荣其先人。初以左奉议郎告于第,恭承光命,既慙以哀。惟是先君之潜徳隠行,天其或者尚将大之。在它子孙,非不肖子补之独能致此。谨撰日以告,尚飨。

浏览 8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