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问第三十六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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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7:39

服问第三十六

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服问者以其善问以知有服而遭丧所变易之节。此于别录属丧服也。

传曰至父母。

正义曰:此四 明从服轻重之异也。

传曰,皇氏云:此言传曰者,即前大传之篇,则服术有六,不指其人。今各以其或可传曰者,是旧□成□传,记者引之,则非前大传篇也。□多而刑五,丧多而服, 今记者?引此旧传而记之。

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者,公子,谓诸侯之妾子也。皇姑,即公子之母也。诸侯在尊,厌妾子,使为母练冠。诸侯?,妾子得为母大功,而妾子妻不辨。诸侯存?,为夫之母期也。其夫练冠,是轻也;而妻为期,是重,故云有从轻而重也。而谓之皇姑者,皇,君也。此妾既贱,若惟云姑,则有嫡女君之嫌。今加皇字,自明非女君,而此妇所尊与女君同,故云君姑也。

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者,谓公子之外祖父母也。公子被厌,不服已母之外家,是无服也。妻犹从公子而服公子外祖父母,从母缌麻,是从无服而有服也。

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者,虽为公子之妻,犹为父母期,是有服也。公子被厌,不从妻服父母,是从有服而无服也。

注谓为公子之外祖父母、从母缌麻。

正义曰:经唯云公子外兄弟,知非公子姑之子者,以丧服小记云: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夫为姑之子缌麻,妻则无服。今公子之妻为之有服,故知公子之外祖父母、从母也。此等?,小功之服,凡小功者,谓为兄弟。若同宗直称兄弟,以外族,故称外兄弟也。

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者,此明继母之党,亦是旧传之辞,事异于上,故更称传曰也。

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者,谓三年之丧练祭之后,又当期丧既葬之节也。

则带其故葛带者,故葛带,谓三年练葛带也。今期丧既葬,男子则应著葛带,与三年之葛带麤细正同。以父葛为重,故带其故葛带。绖期之绖者,谓三年练后,首绖既除,故绖期之葛绖。若妇人练后,麻带除矣,则绖其故葛绖,带期之麻带,以其妇人不葛带故也。

服其功衰者,功衰,谓服父之练之功衰也。

注带其至麤衰。

正义曰:三年既练,期既葬,差相似也者,三年既练,要带四寸,百二十五分寸之七,十六期之既葬,其带亦然,故云差相似。但父带为重,故带其故葛带也。云绖期之葛绖,三年既练,首绖除矣者,以三年既练,男子除于首,是男子首绖除矣,其首空,故绖期之葛绖,此文主于男子也。若其妇人,则首绖练之,故葛绖练后麻带巳除,则要绖期之麻带也。云为父既,练衰七升者,以间传称斩衰三□□□,卒哭,受以成布六升,□□既□衰七升也。云母既葬衰八?者,□  □者误,当云七升,故间传云为母䟽衰四升,受以成布七升,是既葬受持为母衰七升也。云凡齐衰,既葬衰,或八升或九升者,以父之既练,母之既葬衰?七升,其齐衰仍有八升、九升,故更言之。八升者,是正服齐衰,或九升者,是义服齐衰也。云服其功衰,服麤衰者,功即麤也。言齐衰,既有八升、九升服也。其麤者,谓七升父之衰也。经不云服其父衰,而云功衰者,经称三年之衰,则父为长子及父卒为母?是三年。今期丧既葬,反服其服,若言功衰,揔道三人,故不得特言服父衰也。母丧既练,虽衰八升,与正服既葬齐衰同,以母服为重,亦服母之齐衰也。皇氏云:谓三年既练之后,初遭期丧。今谓此经亦三年未练之前,初有期丧未葬,为前三年之衰为练?,至期既葬,乃带其故葛带,绖期之葛绖也。必知其期丧未葬巳前,得为三年练?者,杂记篇云:三年之丧,既顈,其练祥?行。彼谓后丧示三年既顈之后,得行前三年之丧练?,则知后丧期年未顈之前,得为三年之丧而行练也。熊氏云:为母既葬,衰八升,言父在为母也。今郑注云:为父既练衰七升,为母既葬,衰八升矣。又经云三年之丧,既练?,为父,卒为母。今熊氏云父在为母,其义非也。

有大功之丧亦如之者,此明三年之丧练,后有大功之丧也。大功之丧者,为大功丧既葬,以前经云期之丧既葬,则此大功之丧亦既葬。不云既葬者,从上省文也。亦如之者,言亦带其故葛带,绖期之葛绖也,故云亦如之。

注大功至?麻。

正义曰:言大功初死之麻,变三年练后之葛,首要?麻矣,故闲传谓之重麻也。云期既葬之葛带者,谓大功既葬葛带以次差之,三寸有余,三年练之葛带,以次差之,则四寸有余。大功既葬,葛带小于练之葛带,故反服练之故葛带也。又大功既葬者,首绖四寸有余。若要服练之葛带,首服,大功既葬之葛绖,既麤细相似,不得为五分去一,为带之差。故首绖与期之绖五寸有余,进与期之既葬同也。故云绖期之绖,是差次之冝也。此注亦主于男子矣。其妇人之服,于下间传篇具释也。云比虽变麻服葛大小同耳者,大功初丧服麻之时,首绖五寸余,要带四寸余。大功既葬之后,首绖应合四寸余,要带本合三寸余。既服练之,要带四寸余,则其首绖合五分加一□寸余也。是大功初□、□麻、齐衰既葬之葛,与初死之麻大小同□云□虽变麻服葛,大小同耳。云亦服其功衰者,亦上文也。服其功衰,谓服父之练衰也。以大功初丧者,衰七升、八升、九升,既葬之后则有十升,然服父七升也。云凡三年之丧,既练,始遭齐衰大功之丧,绖带?麻者,间传篇云:斩衰既练,遭大功之丧,既重麻。则知斩衰既练,遭齐衰,灼然重麻,故云绖带?麻也。此熊氏、皇氏之说,检勘郑意,其义然也。崔氏云:此经大功之丧,承前经之下,既有三年之练,又有期丧既葬,合大功既葬之后,故带其练之故葛带,绖期之葛绖。于此经文其义得通,然于间传之文,于义不合。案间传斩衰既虞卒哭,遭齐衰之丧,又云既练遭大功之丧,文各别,则此经文大功唯据三年练后,不合期丧既葬也。注云:男子绖期之葛绖,妇人带期之葛带。其误者为期绖期带,谓其大功之绖,大功之带。然于郑注其义稍乖也,当以熊皇为正也。

小功,无变也,谓凡常小功,无变于大功以上之服,言先有大功以上丧服,今遭小功之丧,无变于前服,不以轻服减累于重也。

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者,谓大功以上为带者,麻之根本并留之,合纠为带,如此者,得变三年之练葛。若麻之无本,谓小功以下,其绖澡麻断本,是麻之无本,不得变三年之葛也。言变三年葛,举其重者,其实期之葛有本者,亦得变之矣。

既练遇麻断本者,此明斩衰既练之后,遭小功之丧,虽不变服,得为之加绖也。既练之后,遭遇麻之断本,小功之丧,  于免绖之者,以练无首绖,于小功丧有事于免之时,则为之加小功之绖也。

既免去绖者,谓小功以下之丧,敛?事竟,既免之后,则脱去其绖也。

每可以绖必绖者,谓于小功以下之丧,当敛?之节,每可以绖之时,必为之加麻也。既绖则去之者,谓不应绖之时,则去其绖,自若练服也。

注虽无至服也。

正义曰:有事则免绖如其伦者,伦谓伦?,虽为之不变服,其应免绖之时,如平常有服之伦?也。云免无不绖者,解经于免绖之,于是免之时必著绖,则大敛小敛之节,众主人必加绖也。云绖有不免者,解经每可以绖必绖也。云绖谓不免,但云绖者,谓既葬之后,虞及卒哭之节,但著绖,不有免,以服成故也,是绖有不免者也。

小功不易丧之练冠者,言□功以下之丧,不合变易三年丧之练冠,其期之练冠亦不得易也。

□免则绖其缌小功之绖者,谓如当缌小功□免之节,则首绖其缌与小功之绖。所以为后丧缌绖者,以前丧练冠,首绖巳除故也。上经云小功不易,明缌不易。下经云缌小功之绖,兼言缌者,恐免绖不及缌故也。前经巳云于免绖之,此经又云如免则绖者,前经但云绖,不云练冠,恐小功以下不得改前丧练冠,故重言之也。因其初葛带者,言小功以下之丧,要中所著,仍因其初丧练葛带,上文云期丧既葬则带练之,故葛带。此小功以下之丧,亦著练之初葛带,不云故而云初者,以期初丧之时,变练之葛带为麻,期既葬之后,还反服练之故葛带,故言故也。谓其小功以下之丧,不变练之葛带,故云初葛带也。

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者,谓以轻丧之麻,本服既轻,虽?丧之麻,不变前重丧之葛也。以有本为税者,税谓变易也。所以缌之麻不变小功者,以其缌与小功麻经既无本,不合税变前丧。唯大功以上麻绖有本者,得税变前丧也。

注税亦至易也。

正义曰:云税亦变易者,以一经之内,有变有税两文,故言税亦变易也。云此要其麻有本者,乃变上耳者,麻有本,谓大功以上麻。绖有本,为重下服,乃变上服。大功得变期,期得变三年也。云杂记曰有三年之练冠,则以大功之麻易之者,所以引此者,欲明大功之麻,非伹得易期丧之葛,亦得易三年练冠之葛也。殇、长、中变三年之葛者,此论成人小功缌麻,不得易前丧之葛,又论殇在小功缌麻,得易三年葛也。殇长中者,谓本服大功之丧,今乃降在长、中殇,男子则为之小功,妇人为长殇小功,中殇则缌麻,如此者,得变三年之葛也。

终殇之月筭者,谓著此殇丧服之麻,终竟此殇之月筭数如小功则五月,缌麻则三月。

而反三年之葛者,此著麻月满,还反服三年之葛也,  是非重麻。为其无卒哭之税者,言服殇长、中之麻不改,又变三年之葛,是非重此麻也。所以服不改,又变前丧葛者,以殇服质略,初死服麻巳后,无卒哭之时,税麻服葛之法,以其质略,其文不缛故也。下殇则否者,以大功以下殇,谓男子妇人俱为之缌麻,其情既轻,则不得变三年之葛也。案上文麻之有本,得变三年之葛,则齐衰下殇虽是小功,亦是麻之有本,故丧服小记云:下殇小功帯 麻不绝本。然齐衰下殇乃变三年之葛。今大功长殇,麻既无本,得变三年之葛者,以其殇服质略,无虞卒哭税,故特得变之。若成人小功缌麻,麻既无本,故不得变也。

注谓大至服缌。

正义曰:知大功之亲为殇在缌小功者,以前文云缌小功,不得变上服,则此得变三年之葛,亦是缌麻小功也。殇长中在小功缌者,本大功之亲耳。云正亲亲也者,以大功之亲其殇所以得变三年之葛者,以大功是正亲亲,故重其殇也。云三年之葛,大功变既练者,则杂记篇云三年之练冠,则以大功之麻易之是也。云齐衰变既虞卒哭者,齐衰初丧,得变三年既虞卒哭,则下间传篇云斩衰之丧,既虞卒哭,遭齐衰之丧,轻者包,重者特是也。云为殇未成人,文不缛耳者,缛谓数也,谓礼文繁数。若成人以上,则礼繁数,故变麻服葛。今殇是未成人,唯在质略,无文饰之繁数,故不变麻服葛也。云男子为大功之殇,中从上,服小功;妇人为之中从下,服缌者,丧服传文。

君为天子三年者,谓列国诸侯之君为天子三年也。

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者,言诸侯夫人为天子,如诸侯外宗之妇为君也。诸侯外宗之妇为君期,则夫人为天子亦期也,故云如外宗之为君。诸侯为天子服斩衰,丧服正文,此记载之者,谓以夫人如外宗之为君,起文以君与夫人,故知将欲明诸侯夫人为天子,故载君为文之首也。

注外宗至南面。

正义曰:外宗,君外亲之妇也者,其夫既,是君之外姓,其妇即是外宗也。云其夫与诸侯为兄弟服斩,妻从服期者,谓夫与诸侯为兄弟之亲在于他国,诸侯既死,来为之服,当尊诸侯,不继本服之亲,故?服斩,其妻从服期也。云诸侯为天子服斩,故夫人亦从服期,是为夫之君如外宗也。熊氏云:凡外宗有三,案周礼外宗之女有爵通?,大夫之妻,一也。杂记云,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是君之姑姊妹之女,舅之女、从母之女?,为诸侯服斩,为夫人服期,是二也。此文外宗是诸侯外宗之妇也。若姑之子妇,从母之子妇,其夫是君之外亲,为君服斩,其妇亦名外宗,为君服期,是三也。内宗有二者,案周礼云内女之有爵,谓其同姓之女,悉是一也。杂记云内宗者,是君之五属之内女,是二也。引丧大记曰外宗房中南面者,证外宗之义也。

丗子不为天子服者,此明诸侯世子有继丗之道,所以远嫌下为天子服也。

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适妇者,此三人既正,虽国君之尊,犹主其丧也,非此则不主也。二妻,欲见大夫以下亦为妻及适子、适妇为主也。

大夫之适子为君、夫人、太子如士服者,此明大夫适子为君、夫人、大子之服,是大夫无继丗之道,其子无嫌,得为君与夫人及君之大子著服,如士服也。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者,若君母是适夫人,则群臣为服期。今君母非夫人,君为之服缌,则群臣为之无服也。唯近臣及仆骖乗从服者,近臣,谓?寺之属。仆,御车者也。骖,车右也。君之母非夫人,贵臣乃不服,而此诸臣贱者,随君之服也,故云从服。

唯君所服。服也者,君服缌,则此等之人亦服缌,故云唯君所服服也。

注妾先至不可。

正义曰:妾,先君所不服也。天子诸侯为妾无服,唯大夫为贵妾服缌,故知妾先君所不服。云礼,庶子为后,其母缌者,案丧服缌麻章云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是也。云言唯君所服,伸君也者,若其不为后,则为母无服,故丧服云: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縓縁。今以为君得著缌麻服,是伸君之尊也。君既服缌,是近臣得从君服也。此谓礼之正法。云春秋之义,有以小君服之者,郑既以正礼言之,又别春秋之时不依正礼者。有以为小君之服,服其妾母者,是文公四年夫人风氏薨,是僖公之母成风也。又昭十一年夫人归氏薨,是昭公之母齐归也。?乱丗之法,非正礼也。案异义云:妾子立为君,得尊其母,立以为夫人否?今春秋公羊既说,妾子立为君,母得称夫人。故上堂称妾,屈于适也;下堂称夫人,尊于国也。云子不得爵命父,妾子为君,得爵命其母者,以妾在奉授于尊者,有所因縁故也。榖梁传曰:鲁僖公立妾母成风为夫人,是子爵于母,以妾为妻,非礼也。故春秋左氏说成风妾得立为夫人,母以子贵,礼也。许君谨案:舜为天子,瞽瞍为士,起于士庶者,子不得爵父母也。至于鲁僖公得尊母成风为小君,经无讥文,从公羊、左氏之说,郑则从榖梁之说,故异义駮云:父为长子三年,为众子期,明无二适也。女君卒,继摄其事耳,不得复立为夫人。如郑駮之言,则此云春秋小君服之者,是灼然非礼也。云时若小君在,则益不可者,其小君无而以夫人服之,巳为不可。今小君既在,而以夫人服妾母,弥益不可,故云益不可也。

公为?大夫锡衰以居者,北明□为?,大夫之丧,成服之后,著锡衰以居也。

出亦如之者,出谓以他事而出,不至丧所,亦著锡衰。其首则服皮弁,  当事则弁绖者,君行往吊?,大夫当大敛及?,并将葬启?,当如此之事,则首著弁绖,身衣锡衰,若于士,虽当事,首服皮弁,故士丧礼云君视大敛,注云皮弁服袭裘是也。

大夫相为亦然者,亦如君于?大夫也,不当事则皮弁,当事则弁绖,故杂记云大夫与?亦弁绖是也。大夫于士,士虽当事,亦皮弁也。

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者,谓公于?大夫之妻及?大夫相为其妻,往临其丧,则服锡衰,不恒著之以居,若余事之出,则不服也。言居亦不服,其当?敛之事,亦弁绖也。

凡见人无免绖者,谓已有齐衰之丧,无免,去绖重故也。

虽朝于君,无免绖者,以绖重,纵往朝君,亦无免脱于绖也。

唯公门有税齐衰者,谓已有不杖齐衰之丧,  公门税,去其衰,绖犹不去也。若杖齐衰及斩衰,虽入公门,衰亦不税也。其大功,非但税衰,又免  也。

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解朝君无免绖之意,引旧记以明之,言君所以许臣不免绖而入朝,以君子之人以已恕物,不可夺人丧礼,使之免绖,故许著绖也。亦不可夺丧也,非但不夺人丧,亦不可自夺丧,所以已有重丧,犹绖以见君,申已丧礼也。

注有免至绖也。正义曰:谓不杖齐衰者。案下曲礼篇云:苞屦不入公门,藨屦。杖齐衰之屦,既不得入也。此云税齐衰,明不杖齐衰也。云于公门有免齐衰,则大功有免绖也者,郑以绖重于齐衰,不杖,齐衰虽脱,亦不免绖,以差次约之,则大功非但脱衰,又免去其绖也。

罪多至列也者,列,等也。言罪之与丧,其数虽多,其限同五,其等列相似,故云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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